更新成功!
壹、 宗 旨: 遴選具發展潛力之優秀選手,施予有系統長期培訓,提昇競技戰 力及增加比賽經驗,以達成厚植基層戰力,增強國際賽奪金之目 的。 貳、 依據: 本辦法經教育部體育署112年3月14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120010638號函核備。 參、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肆、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花蓮縣體育會。 伍、 承辦單位: 花蓮縣體育會跆拳道委員會。 陸、 協辦單位: 花蓮縣立體育場 柒、 競賽日期: 112年4月12日至4月14日(共計3天)。 捌、 競賽地點: 花蓮縣中正體育館 (970花蓮縣花蓮市公園路53號)。 玖、 競賽組別: 區分男子組十量級、女子組十量級(體重區分如附表一)。 壹拾、 選手資格: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持有本會頒發壹段以上證 ...
發布單位: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花蓮縣體育會
112年度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排名賽暨2023年亞洲青少年跆拳道錦標賽國家代表隊選拔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27日16:00止,逾期概不受理。 競賽日期: 112年4月12日至4月14日(共計3天) 競賽地點: 花蓮縣中正體育館 (970花蓮縣花蓮市公園路5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