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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目的: 鼓勵戲劇文學領域人才投入客家傳統戲曲劇本創作,提升客家戲劇文化品質及藝術涵養,以開創新型態表現手法及全新風格之戲路呈現,帶動客家傳統戲劇永續發展。 貳、 辦理單位: 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參、 徵選項目: 客家傳統戲曲劇本 一、 參選劇本長度以演出時間90至120分鐘內為準,臺詞應以客語為主,否則不予受理。 二、 參選劇本需含有人物介紹表、500字以內劇情簡介、分場大綱、完整對白及唱詞,一式7份。 三、 參選劇本指在臺灣經常演出之客家傳統戲曲劇種。 四、 參選劇本應於創作理念中註明劇本為改編或自創,如改編他人作品,應檢附原著作人及該原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且願遵守本會徵選辦法及相關同意書內容之承諾文件。 五、 創作內容以臺灣在地故事為創作主軸,故事結構應以符合臺 ...
發布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111-112年客家傳統戲曲劇本創作徵選活動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2年6月1日下午5時止。 獎勵: 錄取前3名及佳作3名: 第1名頒發獎金15萬元整及獎座1座。 第2名頒發獎金12萬元整及獎座1座。 第3名頒發獎金10萬元整及獎座1座。 佳作3名,每名頒發獎金6萬元整及獎狀1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