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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8月18日北市教特字第1123075170號函訂定 壹、依據: 112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 貳、目的: 依據藝術教育法及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藝術領域,活化各級學校藝術教育,推廣學生對創意戲劇的學習,以提升學生藝術與人文之統整能力,特舉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並選拔參加112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代表。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 教育部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二、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三、承辦單位: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國民小學 聯絡電話:(02)2932-3131轉611~613林莉珊、袁悠晰 四、協辦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臺北市文山區景興國民中學 肆、比賽主題及類別 一、比賽主題: 表演內容形式應與所報類別相符合,主題可以多元文化、自然 ...
發布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2學年度臺北市學生創意戲劇比賽 網路報名112年9月1日9:00起至9月11日23:59止 特優:編導老師予以嘉獎二次;助理指導老師及相關行政人員(含校長)予以嘉獎一次,其人數以4人為限 優等:編導老師予嘉獎一次;助理指導老師及相關行政人員(含校長)予以嘉獎一次,其人數以3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