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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花蓮縣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

發布單位:花蓮縣政府

112學年度花蓮縣學生舞蹈比賽 報名時間:112年9月20日起至9月23日止 團體組:取得全國賽代表權者:核發學校團體獎,編舞教師、指導老師及相關行政人員各予嘉獎一次,惟總人數以6人為限;如聘請校外教師改頒獎 個人組:取得全國賽代表權者:編舞教師1人嘉獎一次,如聘請校外教師改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