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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推行舞蹈藝術教育,培養學生舞蹈興趣與能力及選拔優秀隊伍代表本縣參加112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決賽。 二、 依據: 112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 三、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 教育部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承辦單位: 北區:花蓮縣立化仁國民中學 中、南區:花蓮縣玉里鎮中城國民小學 四、辦理方式: 分北、中南二區辦理。 (一) 辦理時間地點: 1、 北區比賽時間:112年10月25日(星期三)。 北區彩排時間:112年10月24日(星期二)。 地點:花蓮縣立體育館(花蓮縣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23號) 2、 中、南區比賽時間:112年10月24日(星期二)。 中、南區彩排時間:112年10月23日(星期一)。 地點:國立玉里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活動中心(玉里鎮中華路424號) 3、 ...
發布單位:花蓮縣政府
112學年度花蓮縣學生舞蹈比賽 報名時間:112年9月20日起至9月23日止 團體組:取得全國賽代表權者:核發學校團體獎,編舞教師、指導老師及相關行政人員各予嘉獎一次,惟總人數以6人為限;如聘請校外教師改頒獎 個人組:取得全國賽代表權者:編舞教師1人嘉獎一次,如聘請校外教師改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