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成功!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 | 檔案下載 - 點子秀
點子秀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

發布單位: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114年度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 114年提案受理期間:113年8月13日至9月27日 經評審通過獎勵者,每年期得核給獎勵額度最高為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惟仍應依實際評審情形核給額度) 參賽資格: 年滿十八歲至四十五歲之本國人士及外籍人士,以青年個人、青年組成團隊提出行動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