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
宗旨
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賦權青年因應社會、產業及人口結構的變遷,運用社會創新力量,掌握社區營造、在地智慧、知識與文化,鼓勵連結國外資源共同協力,提出解決社區及社群公共議題之計畫,推動社區文化事務或創新文化事業發展,以友善地方創生環境、厚植地方多元文化能量、營造協力共好社會及永續國家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獎補助對象說明
(一)年滿十八歲至四十五歲之本國人士及外籍人士,以青年個人、青年組成團隊提出行動計畫。
(二)前項本國人士為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自然人;外籍人士為需已取得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之居留證,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外僑居留證之人士,並檢附相關證明,惟不含大陸及港澳籍人士。
本計畫 114 年提案受理期間:113 年 8 月 13 日至 9 月 27 日。
執行期程:
自計畫核定日起為期一年為原則;惟依實際發展需求,得提二年期計畫。
申請方式:
申請單位應於提案期間,至線上報名系統填寫相關申請表件;網站系統開放時間為:即日起至 113 年 9 月 27 日 23 時 59 分止。
五、本補助要點相關規定及申請表件,請至本部網站:政府資訊公開/獎補助資訊網/文化部/文化資源司/「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下載(網址: https://grants.moc.gov.tw/Web/)。
洽詢窗口:
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承辦團隊/珍宇設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陳小姐
電話:02-2931-1868、E-mail: youngplan113@gmail.com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林先生
電話:02-8512-6307、E-mail: l.p.lin@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