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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推行全民美育,培育藝術創作人才,提升美術創作風氣及水準。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 基隆市政府 主辦單位: 基隆市文化觀光局 三、參賽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8歲(民國95年9月16日以前出生者)藝術創作者,均得以個人方式參賽。 (二) 參賽作品須為個人在民國111年(含)以後之原創作品,且未曾於國內外任何競賽中得獎或入選之作品(含連作中之部份作品)。 (三) 不限參賽類別,每人每類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跨類參賽限報2類,但同一件作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 (四) 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三年內不得參賽。已發給之獎金、獎狀、專輯予以收回。 四、送件方式及作業期程:(分初審、複審兩階段) 初審 收件 ...
發布單位:基隆市文化觀光局
2024基隆美展 獎勵: 基隆獎:頒發獎金新台幣30萬元、獎狀及作品專輯3冊 第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6萬元、獎狀及作品專輯3冊 第二名:頒發獎金新台幣4萬元、獎狀及作品專輯3冊 第三名:頒發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狀及作品專輯3冊 佳作:頒發獎金新台幣1萬元正、獎狀及作品專輯3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