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基隆美展

2024基隆美展

 總獎金: 750000

最高獎金: 300000

報名時間: 2024-09-16 ~ 2024-10-11

主辦單位: 基隆市文化觀光局

主辦單位電話: 0910-038-023(李先生)、02-2422-4170分機285

主辦單位Email:keelungarts@gmail.com

一、宗旨:

推行全民美育,培育藝術創作人才,提升美術創作風氣及水準。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 基隆市政府

主辦單位: 基隆市文化觀光局

三、參賽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8歲(民國95年9月16日以前出生者)藝術創作者,均得以個人方式參賽。

(二) 參賽作品須為個人在民國111年(含)以後之原創作品,且未曾於國內外任何競賽中得獎或入選之作品(含連作中之部份作品)。

(三) 不限參賽類別,每人每類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跨類參賽限報2類,但同一件作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

(四) 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三年內不得參賽。已發給之獎金、獎狀、專輯予以收回。

四、送件方式及作業期程:(分初審、複審兩階段)

初審 收件時間:自113年9月16日至113年10月11日受理報名,一律採線上報名。
報名時限至113年10月11日23時59分止。(線上報名成功一律以系統回復為準,如需修改及更動請再次報名,最終以最後繳交之資料為準。)
簡章公告:請自基隆市文化觀光局網頁自行下載
線上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QG1GVEiMgVzcSCty6
檢送資料:參照簡章五、初審送件資料。
註:
1.照片務求清晰(宜洽請專業人員拍攝)。
2.資料未備齊、填寫不完整或混雜難辨識者不予受理。
3.初審通過者,由承辦單位於基隆市文化觀光局網站公布並個別通知複審送件相關事宜。
複審 收件時間:113年11月11日至113年11月17日(如有異動,以本局網站公告為準。)
( 週一至週日 09:00 ~ 17:00 ),由承辦單位掣據簽收,逾期者視同放棄。
收件地點:初審結果公告時公布
原作送審:初審通過者須將原件依本簡章(五、複審作品送件規格)裝裱參加複審,倘與初審通過之作品不符、增刪內容或未符合規格者,承辦單位得以取消複審資格。
註:複審結果於本局網站公告並個別通知。
展出 114年1月上旬(暫訂);基隆美術館(原基隆文化中心)。
頒獎典禮 由本局個別通知。
作品歸還 時間及地點由本局個別通知。
註:
1.於展覽結束後憑據辦理退件。
2.退件作品請務必於通知時間內取回,逾期未領回者,承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逾期1個月未領回者,由承辦單位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五、作品規格:

類別 初審送件資料 複審作品送件規格
東方媒材
(含水墨、膠彩、 書法)
1. 使用線上報名系統報名,填妥線上相關資料,並將作品照片及身分證明文件影像檔另寄至 keelungarts@gmail.com信件標題 : 姓名_2024基隆美展_東方媒材
2. 作品照片:全貌300dpi照片1張、局部特寫300dpi照片1~2張。
3.書法須附作品釋文(含落款及鈐印),楷書免釋文。
1. 參賽作品皆須裝框或裱褙,裝裱完成尺寸不超過 210(高)×150(寬)公分;短邊不得小於60公分,為便於作品專輯出版之攝影作業,務請做成活動框以利拆卸。
2. 不得電腦合成、數位輸出。
3. 作品中任一方鈐印,如參加任何競賽獲入選(含入選)以上獎項者,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
4. 參賽橫式作品一律須裝框,正面玻璃裝裱和卷軸裝裱一律不收。
西方媒材
(含水彩、油畫、平面複合媒材)
1. 使用線上報名系統報名,填妥線上相關資料,並將作品照片及身分證明文件影像檔另寄至 keelungarts@gmail.com信件標題 : 姓名_2024基隆美展_西方媒材
2. 作品照片:全貌300dpi照片1張、局部特寫300dpi照片1~2張。
1. 畫心尺寸不得小於72.5×54公分【含】、最大不得超過145.5×112公分 【含】。
2. 不得電腦合成、數位輸出。
3. 一律裝裱完整,完成之尺寸最大以162×130公分為限,畫框背面請加裱木板,正面玻璃裝裱一律不收。為便於作品專輯出版之攝影作業,務請做成活動框以利拆卸。
攝影與新媒體藝術 1. 攝影:
(1) 使用線上報名系統報名,填妥線上相關資料,並將作品照片及身分證明文件影像檔另寄至 keelungarts@gmail.com信件標題 : 姓名_2024基隆美展_攝影與新媒體藝術
(2) 單件作品照片�全貌300dpi照片1張(可留白邊) 。
(3) 系列組照作品照片:展示全貌示意圖WORD電子檔一份、系列組照作品單件300dpi照片各1張。系列組照作品最多不得超過10張。
(4) 單件作品及系列組照作品其中任一幀,如參加任何競賽獲入選【含入選】以上獎項者,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
1.攝影:
(1) 數位、傳統、彩色、黑白混合評審,須裝裱完成。
(2) 作品裝框前畫心長邊限76公分(30吋)以下,短邊38公分(15吋)以上;系列組照作品於展牆佈置完之尺寸,任一邊不超過160公分。
(3)作品內容及展示方式,須與「初審資料」一致。
(4) 另繳交300dpi之CMYK、TIF格式原作品數位檔案USB隨身碟,並於USB隨身碟上註明 :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稱。
2. 新媒體藝術:
(1) 使用線上報名系統報名,填妥線上相關資料,並將作品照片(段落之影像1~2張300dpi照片或裝置照片)及身分證明文件影像檔另寄至 keelungarts@gmail.com信件標題:姓名_2024基隆美展_攝影與新媒體藝術
(2) 需播放之動態影像類作品請提供3分鐘內長度精簡版(MP4播放格式) ,影片內容請勿具名。作品請於線上報名系統中提供下載網址。
(3) 作品如含有其他裝置請提供展示空間之平面設計圖、所需之設備清單及操作說明書WORD電子檔一份。
2.新媒體藝術:
(1) 須附完整版本之作品數位檔案USB隨身碟,並於USB隨身碟上註明 : 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稱。並提供設備清單及操作說明書一份,如有裝置另行提供空間平面設計圖。
(2) 作品所需之佈置材料、器材設備皆由作者自行準備,並應配合審查及展覽需要,自行完成作品之佈置:佈置後空間以不違反公共安全及消防法規等相關規定為原則。
(3) 正式展覽時,主辦單位有權依展示規劃及展覽效果調整每件作品展出區域之尺寸,並保留展示空間範圍決定權。
請繳交專業人員拍攝或清晰之照片電子檔。 規格不符者恕不收件。
複審作品數位檔案恕不寄還。
備註 1.初審報名照片採人工審核,約3個工作天內會回信告知收到照片,若逾3個工作天未收到回覆,再請來電洽詢。
2.複審作品若採郵寄或運輸送件,請自行包裝安全,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作者自行負責。
3.本局不負包裝之責,請於送件時以瓦楞紙箱、木箱、錦盒等妥善包裝,以利回程作品安全送達。

六、獎勵:

(一)各類錄取名次如下:(各獎項獎金包含所得稅)

  • 「基隆獎」:不分類別只取 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30萬元(須扣繳10%稅金)、獎狀及作品專輯3冊。
  • 「第一名」:每類別取 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6萬元(須扣繳10%稅金)、獎狀及作品專輯3冊。
  • 「第二名」:每類別取 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4萬元(須扣繳10%稅金)、獎狀及作品專輯3冊。
  • 「第三名」:每類別取 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2萬元(須扣繳10%稅金)、獎狀及作品專輯3冊。
  • 「佳 作」:每類別取 3名,頒發獎金新台幣1萬元正、獎狀及作品專輯3冊。
  • 「入 選」:若干名,頒發獎狀及作品專輯3冊。

(二)各獎項如未達一定水準得從缺。

(三)獲基隆獎之作品,由基隆市文化觀光局典藏,作品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作者須提供作品原作保證書及著作利用授權同意書。如基隆獎獲獎者不願接受主辦單位典藏,該獎項得從缺。

(四)獎金預訂於113年度12月核撥。

七、附則:

(一)由承辦單位聘請各類別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初審及複審,參賽者不得對評審結果提出異議。

(二)承辦單位對參賽作品負有保管之責,惟因作品材質脆弱、裝裱或包裝不良等事由或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導致作品受損時,不負賠償責任。

(三)參賽作品如有抄襲、重作、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簡章規定情事經查證屬實,除自負法律責任外,承辦單位得逕自取消資格,3年內不得參賽;已發給之獎金、獎狀予以收回。

(四)承辦單位對得獎作品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上網、製作為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性之權利,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且不另給酬。

(五)複審作品及得獎作品展出之保險期間為收件日起至作品歸還截止日止,保險最高賠償金額每件作品均以新台幣1萬5仟元計,惟作品於運送過程中,如受搬運或包裝等因素而導致作品損壞,本局概不負賠償之責任。

八、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徵件簡章各項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本局網站。

九、簡章請於基隆市文化觀光局索取或基隆市文化觀光局網站 ( https://www.klccab.gov.tw/公告資訊/公告/2024基隆美展)下載使用。

洽詢電話:(02)2422 – 4170 #285 視覺藝術科(基隆美展承辦人)

代辦單位:木子立方有限公司 0910-038023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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