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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緣起與目的 一、 緣起 為促進設計導入城市治理,完善地方優質環境,進而活絡產業發展,自112年起推動「城市美學—公共場域設計共創徵選須知」(下稱本須知),徵選具備發展潛力且適合之公共場域,依據該公共場域主管機關(下稱主管機關)之實際需求與問題,由專業團隊協助進行研究調查,並據以定義完善設計規格,以設計力提升公共環境美學與服務品質。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1380"] 114年「城市美學.公共場域設計共創」公共場域徵選[/caption] 為強化台灣公共環境建置工程與設計產業之鏈結,改善現行公共工程採購制度規範中,缺乏完善前期研究調查(釐清利害關係人之問題與需求)及設計規劃(以設計思考針對問題與需求提出解決)之現況,期透過整合公共場域主管機關、設計相關業者、跨領域專家等共創協作 ...
發布單位: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台灣設計研究院
114年「城市美學.公共場域設計共創」公共場域徵選 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2月25日(三) 17:00 止 整合規劃費 每案上限為新臺幣450萬元(含稅)實際金額由城市美學專家小組組成之評審團依申請機關所提資料進行評選,並核定通過案件之整合規劃費 由設研院直接撥付予獲選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