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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為獎勵本市優秀演藝團隊,協助團隊健全營運,使具特色,並達專業水準,以參加國內外重要性活動,特依「臺北市年度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作業要點」制定本須知。 貳、 本計畫自113年12月25日(星期三)至114年2月14日(星期五)受理申請。凡於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登記立案滿二年以上,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及現代戲劇等活動之演藝團隊,歡迎送件申請。 參、 審查時程: 一、 預計初審時間:114 年 2 月 17 日(星期一)至 3 月 7 日(星期五)。 二、 預計複審時間:114 年 3 月 20 日(星期四)至 4 月 2 日(星期二)期間。 三、 預計核定公告時間:114 年 4 月中旬。 肆、 優先獎勵對象: 一、 年度演出製作具有臺北元素或意象。 二、 年度計畫含參與國際藝術節及交流活動。 三、 具長期營運能量與行 ...
發布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114年臺北市年度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計畫 本計畫自113年12月25日至114年2月14日受理申請 本計畫「補助本市演藝團隊年度營運、演出及製作」計新臺幣300萬元,須俟本市議會通過預算額度調整 依作業要點規定至多徵選4團,最後核定團數及經費以評審委員依預算額度限制及整體衡平性適度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