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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 自本要點發布之日起至中華民國110年3月15日止。 遞件方式: ( 一 )掛號付郵遞送者:應於截止日前,將要點規定之文件、資料備齊,寄至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三號五樓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廣播電視產業組產製輔導科,以郵戳為憑。違反者,不予受理。 ( 二 )親自或委請他人交送者( 如快遞、宅配或超商寄件等 );應於截止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將要點規定之文件、資料備齊,送至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三號五樓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廣播電視產業組產製輔導科,以章戳為憑。違反者,不予受理。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新媒體跨平臺創意影音節目製作 補助要點 中華民國110年1月14日局視( 輔 )字第11030001171號令訂定發布 一、 目的 因應後數位匯流時代內容產業結構性改變,影音內容銷售通路多元分眾,內容頻道或新媒體網路收 ...
發布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110年度新媒體跨平臺創意影音節目製作補助 申請期間:自本要點發布之日起至中華民國110年3月15日止。 申請者資格:申請者應為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電視節目製作業。 因應後數位匯流時代內容產業結構性改變。 題材及長度不拘,以其能帶動國內新興人才發展、提供口述影像內容者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