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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查文號:中華民國110年1月22日臺教體署競( 二 )字第1100002483號 一、宗 旨: 為推展游泳運動,提昇游泳競技水準,並選拔及培訓優秀游泳選手,以為國爭光。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四、承辦單位: 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五、協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臺中市北區國民運動中心 六、 比賽日期: 110年2月25日至3月1日( 星期四~星期一 ),共五天( 請參閱附件一賽程表 )。 七、 比賽地點: 臺中市北區國民運動中心 ( 404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5號 ) 八、選手資格: ( 一 )參加此賽事之選手,必須參加110年全國分區( 1 )游泳錦標賽,以取得參賽資格。 細分如下: ( 1 )10歲以下歲級:於分區賽( 1 )中,個人不同項目報名達5 項( 含5 ...
發布單位: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110年全國春季游泳錦標賽 報名日期:110年1月18日至110年2月8日中午十二時截止,逾期恕不予受理報名資料修正。 比賽日期:110年2月25日至3月1日(星期四~星期一),共五天(請參閱賽程表)。 比賽地點:臺中市北區國民運動中心。 本比賽採網路線上報名、賽程與成績查詢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