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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主 旨: 為鼓勵美術創作風氣、培育藝術人才,推廣全民美育、提升人文素養,特辦理本競賽展覽。 貳、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參、 徵件類別: 水墨類、書法類、篆刻類、膠彩類、雕塑類等共5類。 肆、 參賽資格 一、 從事藝術創作之國內外人士並領有中華民國政府簽發之相關證明文件。 二、 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每類以1件參賽作品為限。 三、 參賽作品須為106年以後之創作,且未曾在政府機關(構)主辦之徵選競賽得獎及入選作品,但各級學校以及人民團體內部之競賽不在此限。 伍、 參賽作品規格 類別 初審檢送資料 複審送件規格 水墨 送件表及隨件檢附之光碟片。 作品全貌8×10吋或A4輸出圖像1張。 可附作品局部特寫圖像1張。 裝框或卷軸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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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主旨:為鼓勵美術創作風氣、培育藝術人才,推廣全民美育、提升人文素養,特辦理本競賽展覽。 一、 從事藝術創作之國內外人士並領有中華民國政府簽發之相關證明文件。 二、 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每類以1件參賽作品為限。 三、 參賽作品須為106年以後之創作,且未曾在政府機關(構)主辦之徵選競賽得獎及入選作品,但各級學校以及人民團體內部之競賽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