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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電視節目劇本創作獎-獎勵要點

發布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111年度電視節目劇本創作獎 得獎獎項、名額及獎金: 得獎作品屬六集(含)以上,十集(含)以下者: 優等獎:各頒發獎金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佳作:各頒發獎金新臺幣十二萬五千元。 得獎作品屬十三集或二十集者: 優等獎:各頒發獎金新臺幣五十萬元。 佳作:各頒發獎金新臺幣二十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