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成功!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9年度臺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計畫」自108年12月2日起至109年1月20日受理申請。凡於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登記立案滿一年以上,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及現代戲劇等演藝活動之演藝團體,歡迎送件申請。本市為建立臺北市傑出團隊品牌,鼓勵各團隊創新製作(含新編與舊作重製),推動國內與國際城市交流,提高本市傑出團隊的國際能見度,並提升本市之國際藝文城市形象,特依「臺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作業要點」制定本須知。 壹、 申請時程: 108年12月2日(星期一)至109年1月20日(星期一),計50天,以郵戳為憑。 貳、 審查時程: 一、 預計初審時間:109年2月3日(星期一)至109年2月15日(星期六)。 二、 預計複審時間:109年2月17日(星期一)至2月27日(四)期間。 三、 預計核定公告時間:109年3月中 ...
發布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109年度臺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 凡於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登記立案滿一年以上,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及現代戲劇等演藝活動之演藝團體,歡迎送件申請。本市為建立臺北市傑出團隊品牌,鼓勵各團隊創新製作(含新編與舊作重製),推動國內與國際城市交流,提高本市傑出團隊的國際能見度,並提升本市之國際藝文城市形象,特依「臺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作業要點」制定本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