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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 1.本競賽規程奉教育部臺教授體字第1080025581號函辦理。 2.本競賽規程奉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080036283號函辦理。 二、 宗旨: (一)為發展自由車及登山車運動,普及全國暨倡導中等學校自由車運動人口,提高技術水準,促進全民身心健康,蔚成運動風氣為目的。 (二)為教育部訂頒「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方法」之認定盃賽。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屏東縣政府 四、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 五、 協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屏東縣警察局、高雄市體育會自由車委員會、屏東縣體育會自由車委員會、高雄市林園區自行車運動協會、南臺灣off-road團、全安救護車有限公司、嘉南藥理大學運動管理系 六、 比賽地點、日期: ...
發布單位: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
108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自由車錦標賽 參加資格: (一)報名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之在學學生為限。 (二)參加比賽之運動員,註冊時報名單須加蓋學校戳記,出場比賽時必須攜帶本學期註冊之學生證,以備隨時檢驗。 (三)若是「無學籍之自學學生」參賽,必須附上縣市政府發給相關證明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