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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鼓勵所有熱愛本土文化者投入河洛語、客語及原住民族語歌曲創作,為臺灣母語歌曲注入新活力,增進社會大眾對本土文化豐富性及多元性之認識。 二、 主辦單位: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 三、 徵選組別: (一) 河洛語組 (二) 客語組 (三) 原住民族語組 四、 參加資格: 凡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國民,均得報名參選前點各款組別,每人每年報名參選作品總計不得逾三件(含共同創作);同一歌詞不得跨組參選,同一曲譜者,亦同。詞或曲分屬不同人創作者,應共同報名參選;違反上開規定之一者,參選作品均不予受理。 曾獲前一年度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首獎、貳獎或參獎之得獎者,不論以個人或團體名義,當年度均不得報名參選。違反者,應不予受理。 五、 作品型式: (一) 參選作品應同時包含詞曲創作,單以詞或曲參選 ...
發布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109年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 目的: 鼓勵所有熱愛本土文化者投入河洛語、客語及原住民族語歌曲創作,為臺灣母語歌曲注入新活力,增進社會大眾對本土文化豐富性及多元性之認識。 參加資格: 凡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國民,均得報名參選前點各款組別,每人每年報名參選作品總計不得逾三件(含共同創作);同一歌詞不得跨組參選,同一曲譜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