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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緣起及目的: 環境教育的落實是環境教育推動的重要課題,也影響環境教育的永續發展,環境教育法自100年6月5日施行以來,學校積極落實法律規定,許多在第一線從事環境教學工作的學校環境教育人員,默默為學校環境教育投注心力,讓學校成為環境教育扎根的園地,奠立學生環境相關的知識、技能與倫理等的基本素養,更成為社區、社會國家環境教育推動的基石,教育部為獎勵並表揚投入學校環境教育推動工作有功之認證人員,辦理「學校績優環境教育人員表揚計畫」,獲選人員將由教育部辦理公開表揚授獎典禮,鼓勵學校更多人員積極投入環境教育推動,並以獲選人作為環境教育人員表率。 二、參加對象: (一)各級學校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教職員。 (二) 行政類: 學校取得環境教育「行政類」或「行政及教學類」認證人員。 曾任或現職學校環境教育指定人員。 協助學校環境教育推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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