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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主旨: 提倡美術教育及藝術文化的保存與延續,並落實藝術扎根、展現與開發本市學生藝術濳能。 貳、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參、徵件項目: 書法類、水墨類、繪畫類、水彩類、版畫類。 肆、實施辦法: 一、參選資格: ( 一 ) 參賽者須設籍本市或就讀本市所轄境內之公私立高中( 職 )、國中、國小之在學學生,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 二 ) 參賽作品須為近二年內之創作,且不曾獲得任何國內外競賽型展覽優選獎( 前三名 )以上名次者。 ( 三 ) 每人每類限一件作品參賽;並不得冒名頂替。 ( 四 ) 限單幅作品。 二、送件方式:( 附件資料不齊者不予審查 ) ( 一 ) 一階段評選類( 決選 ): 書法類國小、國中、高中;水墨類國中、高中組;繪畫類國小組;水彩類國小、國中組;版畫類國小、國中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
109年新北市學生美展 收件日期:109年6月2日(週二)~109年7月15日(週三)20:00前。 徵件項目:書法類、水墨類、繪畫類、水彩類、版畫類。 參選資格: 參賽者須設籍本市或就讀本市所轄境內之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之在學學生,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每人每類限一件作品參賽;並不得冒名頂替。 限單幅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