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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 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規定辦理。 二、 目的: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以下簡稱本府原民局 )為求本市原住民族發展委員會族群代表之遴聘公開、公平、公正,特依本設置要點第三點之規定訂定本計畫。 三、 任務: ( 一 ) 有關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社會福利、產業建設與發展、傳統領域與自然資源利用及原住民保留地等事務之政策建議及諮詢。 ( 二 ) 其他本自治條例相關事務之協調及推動。 四、 本計畫委員名額與任期: ( 一 ) 原住民族各族群代表十四人至十八人,其中各族群代表原則上各一人,並具該族群身分,且以設籍於本市者優先。 ( 二 ) 專家學者三人,其中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少於二人。 ( 三 ) 前項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 四 ) 前項委員均為無給職,任期為二年;委員出缺所餘任期在 ...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2020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委員會第二屆委員公開遴選計畫 推薦期間:推薦表於109年10月26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至本府原民局。 目的: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以下簡稱本府原民局)為求本市原住民族發展委員會族群代表之遴聘公開、公平、公正,特依本設置要點第三點之規定訂定本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