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08年「友善校園」海報設計暨四格漫畫比賽
壹、依據:
一、教育部108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二、新北市108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總體計畫。
貳、目的:
一、落實關懷中輟學生,激發學生潛能。
二、建立優質生命信念,體現生命價值。
三、落實性別平等觀念,營造尊重氛圍。
四、深化人權、發揚品德良善校園環境。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新北市三重區五華國小。
肆、收件時間:
108年11月21日(星期四)至11月28日(星期四)(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最遲請於11月28日下午4時前送達五華國小輔導處)。107學年度優勝作品請至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友善校園資源網/右側資料分享/友善校園/107學年度友善校園海報設計暨四格漫畫比賽優勝作品區內欣賞。
伍、收件方式:
一、請以學校為單位,進行內部初選後擇優送件,參賽作品請學校郵寄至新北市三重區五華國小輔導室(241新北市三重區集賢路89號)。
二、每件參賽作品背後請張貼個人報名表(附件3)及授權書(附件2),文件請以正楷書寫清楚。
三、學校承辦人請依「項目」填寫學校作品清冊(附件4)並核章,紙本隨件寄送,電子檔寄送至下列電子郵件信箱,主旨請寫明:○○國小(中)海報漫畫比賽學校作品清冊。
(一) 高中暨高職組請e-mail至selinachiu0601@whes.ntpc.edu.tw
(二) 國中組請e-mail至dgs@whes.ntpc.edu.tw
(三) 國小高年級組請e-mail至linlin.tina@whes.ntpc.edu.tw
陸、聯絡方式:
五華國小輔導室,聯絡電話:28578087分機113或分機114。
柒、實施規則:
一、四格漫畫比賽用紙設定為4開用紙(約53*39cm),格式請依照比賽範例(附件1),海報設計比賽用紙為對開用紙(約78*54cm),各項比賽紙張材質及使用顏料不限,海報設計以平面為主,立體作品不予收件,繪製內容以生活中所見所聞之事物為主,並能表達出對各主題的體驗、省思與感受。
二、組別:(一)高中組(二)高職組(三)國中組 (四) 國小高年級組。
三、項目:分「海報設計」與「四格漫畫」兩項。
四、參賽主題:
(一)關懷中輟學生:學習路上不缺課,以中輟預防關懷、通報協尋或復學輔導為主題範疇。
(二)生命教育:以生命教育之體驗為範疇,關懷生命,體現生命價值。
(三)性別平等教育:防治校園性騷擾、拒絕約會暴力、建立友善人我關係等。
(四)人權法治教育:以守法、尊重他人與尊重生命及公平、正義為主軸,體現民主與人權精神之重要性。
(五)品德教育:以新北市12個品德核心價值為發想。
五、參賽件數:各校請於校內先行辦理初選,擇優秀作品參加市賽,海報與四格漫畫兩個項目中的每一主題至多繳交3件。
六、作品背面需黏貼本次比賽之報名表(附件3)及授權書(附件2),參賽者及指導老師皆限填1人,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指導老師,如填寫多人,以第1位填寫者為參賽及指導者。
七、獎勵方式:(各組每個主題特優及優選作品以照片檔公布於本校網站以供觀摩)
(一)各組每個主題錄取特優3至5名,頒發獎狀。
(二)各組每個主題錄取優選5至10名及佳作若干,頒發獎狀。
(三)若各組別中有主題的參賽件數較少,評審得調整錄取獎項。
八、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
九、參加比賽之作品一律不退件。
捌、敘獎:
一、承辦學校校長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第1項第5款之第2目,教師依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1項第5款之第10目予以敘獎,校長部分函報本局辦理敘獎,教師部分由學校依相關規定辦理敘獎,敘獎額度及人數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13項第4款第2目,工作人員嘉獎1次以7人為限,含主辦1人嘉獎2次。
二、指導老師敘獎額度及人數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13項第4款第1目,獲得各類各組特優者嘉獎2次,指導學生獲得各類各組優選者嘉獎1次。(同一教師指導得獎作品超過一件者,僅擇優一件敘獎)。
玖、經費:
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經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