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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新北市學生美展

網址:http://www.culture.ntpc.gov.tw/xceventsnews/cont?xsmsid=0G295700334178642420&sid=0M028633975400709629

111年新北市學生美展

提倡美術教育及藝術文化的保存與延續,落實藝術扎根、展現與開發本市學生藝術潛能。

一、 參賽資格

(一) 參賽者須設籍本市或就讀本市所轄境內之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之在學學生,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 參賽作品須為109年1月1日以後之個人創作,且不曾獲得任何國內外競賽型展覽優選獎(或類似獎次)以上名次者,校內競賽除外。

(三) 每人每類限一件單幅作品參賽。

(四) 參賽作品之類別須符合簡章規定,初審與決審必須為同一件作品,違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收件或予以退件。

二、徵件類別、送件規格及相關規範(詳見111年新北市學生美展簡章)

(一)徵件項目:書法、水墨、水彩、版畫及繪畫類。

三、報名及送件方式

(一)初審報名:

1. 報名時間:111年3月7日(一)起至111年4月8日(五)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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