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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高雄市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徵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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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高雄市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徵選活動

受理時間
主管機關應依可推薦名額排定決審推薦順序後,填具評選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及備妥佐證資料(執行成果報告表),於113年3月1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將前述資料各1份(評選表及個資同意書須為正本)親送或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楠陽國小(高雄市楠梓區楠陽路100號,輔導處王瑞慶主任收),以送達時間及郵戳為準,逾期恕不受理。另請將評選表電子檔同步以E-mail寄送ariaswang@mail.edu.tw信箱,並電話(07-3520675#141)確認是否寄達。

徵選對象
(一)機關:市府所屬機關。

(二)機構:市府所屬社會教育機構及教保服務機構。

(三)學校: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四)法人及團體:設址於本市之法人或團體。

(五)個人:設籍或服務於本市之成年市民。

徵選標準
受推薦之對象於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從事下列家庭教育事務(係指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二條所列事項)有具體成效者:

(一)推展各類家庭教育事項:

1、包含家庭教育中心委辦或自辦之家庭教育相關計畫。

2、推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家庭教育事項。

3、推展婚前及婚姻教育事項。

4、策劃促成或提供個人及社會資源,協助推展家庭教育工作。

5、其他推展家庭教育相關事項有具體成效或貢獻者。

(二)推展優先服務對象之家庭教育事項
1、推展重大違規或特殊行為學生家長或監護人之家庭教育事項。

2、推展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對象之服務措施。

(三)研發與促進家庭教育事項
1、推展家庭教育專職人員、志願工作人員及行政人員培訓事項。

2、研發各類家庭教育課程或培訓教材事項。

3、推行家庭教育之研究、調查或出版專著事項。

獎項內容
(一)績優個人獎:

1、金質獎1名:頒發獎狀、8仟元禮券及嘉獎1支。

2、銀質獎1名:頒發獎狀、5仟元禮券及嘉獎1支。

3、銅質獎1名:頒發獎狀、3仟元禮券及嘉獎1支。

4、優選獎8名:頒發獎狀、2仟元禮券及嘉獎1支。

5、入選獎數名:嘉獎1支。

(二)績優團體獎:

1、金質獎1組:頒發獎狀、2萬元禮券及每人嘉獎1支。

2、銀質獎1組:頒發獎狀、1萬元禮券及每人嘉獎1支。

3、銅質獎1組:頒發獎狀、5仟元禮券及每人嘉獎1支。

4、優選獎10組:頒發獎狀、2仟5佰元禮券及每人嘉獎1支。

5、入選獎數名:每人嘉獎1支。

評審方式
一、初審:由本中心以書面檢核進行審查,符合資格者參加決審。

二、決審
(一)評選向度
1、績優個人獎:包括「企劃及執行家庭教育工作」、「家庭教育工作倫理」、「配合家庭教育政策推廣重點工作」、「具體家庭教育工作內容」及「特殊貢獻」。

2、績優團體獎:包括「家庭教育推展工作成果」、「特殊貢獻」。

(二)決審審查小組
1、由本中心遴聘熟諳家庭教育之學者專家及實務領域人士擔任,必要時得視需求進行實地及電話訪查或面談。

2、各審查委員迴避之義務,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

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簡稱本中心)
承辦單位:高雄市楠梓區楠陽國民小學
聯絡方式
承辦單位:高雄市楠梓區楠陽國民小學
聯絡人:王瑞慶
email:ariaswang@mail.edu.tw
電話:07-352067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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