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14年桃園大溪學研究徵件」計畫
一、類別條件:
(一)A類.田野紀實:一般大眾,針對本簡章第貳條研究領域,有深度瞭解或鑽研者。
1. 申請者須提出完整調研執行計畫,計畫書內容詳如第肆條第二項。
2. 須有基本研究論述內容、列有徵引文獻,以下內容不符本案徵選,將不予受理申請: 文獻之爬梳心得、歷史與景觀評論、時事及政論探討、個人技藝推廣、散文、小說
、新 詩、劇本、詞曲等創作。
(二) B類.專題研究:國內現職於大學院校、學術研究單位、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之專家 學者、研究者及從業人員;民間單位從事相關領域研究者。
1. 以學術論文格式撰寫。
2. 申請者須提出完整研究計畫,計畫書內容詳如第肆條第三項。
(三)C類.學位論文:申請截止日前2年內,取得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學院校博、碩士學 位者。
1. 以學術論文格式撰寫。
2. 該論文之內容未曾正式發表與正式出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