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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ETF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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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ETF競賽

活動簡介
為鼓勵證券商積極推廣上櫃指數股票型基金(簡稱ETF)商品,以提升ETF商品之交易量及擴大基金規模,特舉辦本活動。

參賽資格
證券經紀商及每一營業據點之證券經紀商營業。

活動時程
(一)112年上半年:自112年1月3日(星期二)起至112年6月30日(星期五)止,為期6個月。

(二)112年下半年:自112年7月3日(星期一)起至112年12月29日(星期五)止,為期6個月。

獎項得獎名單分別於112年7月7日及113年1月8日上午10時公布於本中心網站;本中心將另製作E門豪傑獎競賽龍虎榜,於本中心網站公告截至上月底止,「E門豪傑獎」暫居前五名之證券經紀商。

頒獎典禮暫定113年1月。

報名方式
競賽期間,參賽者可至證交所網站「證券商申報單一窗口」( https://brk.twse.com.tw ),透過憑證及帳號密碼登入,查詢截至前一營業日之競賽成績,另每季之第三營業日將於證交所臉書粉絲專頁公布各獎項成績排名暫列名單。

活動獎勵
一、E門豪傑獎
(一)獎勵對象:證券經紀商及每一營業據點之證券經紀商營業。

(二)獎勵標準及方式: 活動期間每一營業據點之證券經紀商交易ETF累計總成交金額達300億元以上者,本中心於活動結束後取經紀據點總成交金額最高之前三名,依序核發該經紀據點之營業員(由得獎之證券商提供營業員名單(至多3人)及獎勵金分配比例)新台幣10萬元、5萬元、3萬元之獎勵金。

(三)其他說明事項: 成績相同者,以活動期間最後一個月總成交值高低比序決定名次,如經比序成績相同,則再往前推一個月繼續比序,依此類推。

二、E起富櫃獎
(一)獎勵標準及方式: 活動期間每一證券商總分公司合計新增買賣ETF之總交易人數最多之前三名(新增人數至少達500人),本中心於活動結束後,依序核發該證券商新台幣8萬元、5萬元、2萬元之獎勵金。

(二)其他說明事項: 成績相同者,以活動期間最後一個月新增人數高低比序決定名次,如經比序成績相同,則再往前推一個月繼續比序,依此類推。

三、E定富櫃獎
(一)獎勵標準及方式: 活動期間每一證券商總分公司合計新增參與ETF定期定額扣款人數最多之前三名(新增人數至少達300人),本中心於活動結束後,依序核發該證券商新台幣5萬元、3萬元、2萬元之獎勵金。

(二)其他說明事項: 成績相同者,以活動期間最後一個月新增定期定額人數高低比序決定名次,如經比序成績相同,則再往前推一個月繼續比序,依此類推。

注意事項
一、頒獎典禮;
1、各獎項競賽優勝者採統一頒獎方式進行,得獎證券商必須指派代表出席領獎,如未出席者,本中心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2、地點:櫃買中心11樓多功能資訊媒體區(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1樓)。

3、時間:暫定113年1月。

二、本活動得獎人同意本中心將得獎名單公布於本中心網站。

三、確定地點及日期將於活動網站公告,並通知全部得獎者。

四、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項所得總額超過新台幣20,000元,得獎人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稅,並由主辦單位依法辦理扣繳。以上稅法規定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五、本中心將以專函寄送「付款證明單」給得獎者,得獎者應填寫「付款證明單」,如得獎人屬中華民國境內公司法人,需加蓋公司大小章併同匯款帳號資料寄回本中心,本中心於核對無誤後,以支票或銀行匯款方式發予獎勵金。

六、本活動得獎人如因資料不實或錯誤致本中心無法寄送獎項或通知得獎人, 或通知領獎時間逾期未填寫回覆者,一律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其獎項不予頒發且不予遞補。

七、本活動之參賽者應遵守證券相關法令及規章,如有違反,本中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並得依相關市場管理規定辦理。

本中心保留變更此活動辦法之權利,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本中心得隨時修訂。

相關單位
本次競賽活動援例由證交所、證券商公會、投信投顧公會及期貨公會共同舉辦。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證交所、證券商公會、投信投顧公會及期貨公會
聯絡電話:(02)8101-3101
比賽網站 : https://www.tpex.org.tw/web/link/etf/reward/bond_etf/broker.php?l=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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