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屏東縣政府品牌演藝團隊甄選計畫
網址:http://bhuntr.com/tw/competitions/4dj2whzl7hze4238k1
申請項目與資格:
(一)菁英團隊:
1.曾連續3年以上入選本縣傑出演藝團隊連獲等級為第1級(核定補助35至45萬)或第2級(核定補助25萬至35萬)之團隊。
2.已連續2年入選菁英團隊者,第3年不得提出申請。但團隊能提出前一年度申請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Taiwan Top演藝團隊年度獎助專案」之證明(入選公文或未入選證明),則不受此限。
(二)新秀團隊:本縣立案登記3年以內、同時未入選本縣傑出演藝團隊、新秀團隊,且對本計畫有興趣之團隊。
(三)傑出演藝團隊:詳洽屏東縣政府傑出團隊徵選計畫作業要點
比賽網站 : https://www.cultural.pthg.gov.tw/News_Content.aspx?n=285283D2ED448C03&sms=848444F8FA56FD3D&s=835F43BFD1D3B1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