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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因應疫情緩和時期提振本市藝文活動專案補助計畫,自109年7月1日至7月31日受理申請
本局為鼓勵藝文工作者及團隊於國內疫情緩和時期辦理各項藝文活動,帶動市民參與,提振本市整體藝文能量,辦理本項補助計畫。
一、收件日期:
申請時間:109年7月1日至7月31日受理申請。
二、申請計畫辦理期間:
受理109年9月1日至110年3月31日辦理之計畫。
三、申請類型及項目:
(一)申請計畫之類型不拘,除本局藝文補助專業藝文類、社區文化類、弱勢團體及其他少數族群、原住民族類之外,亦包括流行音樂類型。受理申請之計畫限於國內辦理,不包括「兩岸/國際文化交流」(出國)申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