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津風景區指示牌誌」學生創意設計競賽
一、目的:
為營造國家風景區國際化友善觀光環境,以國際觀光遊客視野規劃國際化道路指標及導覽解說系統;並依在地旅遊環境特色及資源納入規劃需求,檢視並規劃一致、完善之導覽指標系統,明確指引遊客目地的方向資訊,提供便捷、完整的旅遊指引與自導式解說標誌系統,優化觀光環境服務品質,以提升國際觀光競爭力,以供遊客更優質的觀光環境。
為鼓勵大高雄大專院校學生從事創意發想,開懷地方事務,並提升觀光地區休閒品質之「創意性」、「開放性」、「公共性」、「可行性」,特規劃舉辦『旗津風景區指示牌誌』設計徵件競賽。
二、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三、徵選實施期程:
- 1.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09年04月30日止
- 2.初選日期:109年05月15日(暫定)
- 3.決選日期:109年06月10日(暫定)
(暫定,選出1、2、3名及佳作各1名)
四、參加對象:
參賽對象限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不限年齡、對象、人數皆可參加。歡迎就讀全國各大學院校、大專院校及高職(以個人或團體報名),以及社會人士(自然人、團體或公司),本案參賽作品需為原創。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局得逕取消獲獎資格:(如:經檢舉、評審確認,即取消參賽資格,不予遞補名次)
1.抄襲他人作品或已授權經紀之上市與未上市之作品,經查證屬實者。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3.曾於公開徵件比賽獲獎之作品不得參賽。
4.不願接受本局安排之展出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5.其他違反簡章情節重大者。
五、徵件內容:
1.「旗津風景區指示牌誌」作品須兼顧都市環境美學,融合在地景觀條件及觀光的服務功能,展現旗津景觀意象的整體規劃美感。
2.依國際觀光客旅遊路線角度及遊憩景點性質,在評估檢討既有導覽牌面之設置狀況(含新設置規劃),除修正圖文內容輔以國際性(中、英、日、韓)等語言,提供遊客必要之旅遊資訊外,並在既有設計風格融入創意與通用設計概念規劃,以符合國際觀光潮流趨勢,創造全新整體風貌。
3.依旗津之地理位置與資源特色,規劃設計符合在地特色之指標及導覽……等牌面。
4.翻譯地名/景點名稱時,應考量與高雄市政府翻譯一致性。
六、設計需求牌面內容(現況照片如附件):
1.方向指引類:包含景點指引、景區標示、廁所指引、淋浴間、洗腳池、停車場指引、車型方向指引、自行車路線、三輪車指引
2.禁止、警告類:禁止游泳、禁止進入、禁止車輛進入、注意安全提醒
3.地圖、導覽、介紹類:地圖導覽、重要景點介紹
4.廁所指示牌:女廁、男廁、無障礙、性別友善、廁所編號、蹲便、坐便、親子廁所上述牌面:參賽者請以圖像或中、英、日、韓四種語文編排設計
七、徵件規格:
1、請以A4紙張直式橫寫格式或A3紙張橫幅摺疊成A4大小製作,並以電腦繕打。
2、不含封面、目錄及附件,以不超過30頁為原則(A4單面印製1張計1頁、A4雙面印製1張計2頁;A3單面印製1張計2頁、A3雙面印製1張計4頁),並請裝訂成冊。
3、徵件內容包含(1)設計圖(平面圖或立面圖或3D模擬圖)(2)創作理念(3) 造型(4)材質(5) 尺寸(6) 內容(7) 其他可表示本次創作理念之說明或圖示。
4、寄件資料須含3部分(1)列印紙本1份;(2)報名表與同意書;(3)燒錄VCD或DVD 電子檔1份,內容包含設計圖檔(jpg檔)、資料表文件電子檔。
5、每人限投一套作品。
八、評審作業:
由專業委員及本局人員共同審查,評審標準包括:
1、初選部分:由專業委員及本局人員進行參賽作品評審,參加人員不必到場說明,初選於全數參賽作品中選出 10件進行第二階段評選作業。惟參賽作品若品質未達一定標準,主辦單位保有從缺獲選之權利。
2、決選部分:由專業委員及本局人員進行參賽作品評審,並通知第一階段初選審查通過人員到場說明,就各評選項目分別評分並換算為序位,再加總計算各參加人員之序位;彙整合計各參加人員之序位,合計值最低者即為本次第一名,其後之依序排列(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為佳作。惟參賽作品若品質未達一定標準,主辦單位保有從缺獲選之權利;另外如序位合計值相同時以獲得各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取得較優名次,仍相同時,則抽籤決定之。
3、評審項目及權重:
(1)創意性40%(獨特性、內涵意義等)
(2)環境契合度25%(與周邊環境相容性)
(3)安全耐久性20%(使用材質安全及耐久性)
(4)維護計畫 15%(後續維護管理難易度)
九、獎勵:
- 1. 第一名 1名 獎金300,000元、獎狀一紙
- 2. 第二名 1名 獎金150,000元、獎狀一紙
- 3. 第三名 1名 獎金50,000元、獎狀一紙
- 4. 佳 作 1名 獎金 10,000元、獎狀一紙
十、索取辦法:
1.本案徵件簡章可至本局網站 https://reurl.cc/24197O /下載或洽07-5531223 大隱整合行銷邱先生或謝小姐。
2.送件方式:
以郵寄或親送為主,即日起至109年4月30日下午5點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候。收件地點:高雄市左營區至聖路163號5樓之1,郵遞區號(81357),收件人(大隱整合行銷),信封請註明「旗津風景區指示牌誌競賽徵件」)。
3.內容如不符規定或繳交文件不完整者,不得參與評審。
4.參賽文件概不退還。
5.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公佈之。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凡經下列因素評估而喪失資格者,高雄市政府觀光局有權禁止參賽。
1、參賽者未能於規定日期前完成投件手續。
2、作品規格不符競賽規則。
3、參賽作品為抄襲或已授權經紀之上市與未上市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投件者應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本局無關。
4、作品內不得出現設計者姓名或與作品無關之文字。
十二、備註:
1.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觀光局有權選擇適合施作的設計作品,得獎人不得提出異議,及其他相關抗議行為。
2.投件作品恕不予退還,請自行保留備份。
3.參加本競賽活動,視為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
4.其他未盡事宜,本局得隨時補充之。
5. 得獎作品由機關取得著作財產權之全部,得獎者於完成該著作時,經機關同意取得使用權與再授權之權利,於每次使用均需徵得機關同意。高雄市政府觀光局對於使用相關文字圖案(得獎者須提供可編輯向量檔)以應用於設計施工、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等有全部權利。
6. 得獎者需依各類所得稅表準規定,超過新臺幣20,000元(含)者,須代扣10%中獎所得稅,並將獎金淨額付與得獎人。若未能配合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十三、疑難諮詢: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07-5531223 大隱整合行銷邱先生或謝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