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節米蛋糕創意大賽」競賽
目的
激發各縣市烘焙、糕點業者創新活力,提升產業競爭力,以創新概念將「米穀粉」搭配在地新鮮、優質的農特產品,融入蛋糕製作,開發健康、精緻、美味的父親節米蛋糕,並於全國各地販售,開創烘焙市場節慶新商機。
參賽對象
- 參賽單位須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設立登記營業之烘焙店、飯店、食品製造業者等,且登記之營業所在地址須在國內。
- 需具基本銷售能力、產品實體(或非實體)銷售管道,對民眾公開販售產品。
- 參賽單位需填寫具開放性之工作據點詳細地址,必要時穀研所得進行現場訪查。
參賽資格
每1參賽單位僅以1次報名為限,並須依據其營業場所所在地區 為報名區別(不得跨區報名),區域說明:
- 北區:基隆縣(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市)、金門縣、馬祖縣。
- 中區:臺中市、彰化縣(市)、雲林縣(市)、南投縣。
- 南區: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市) 、澎湖縣。
- 東區:宜蘭縣(市)、花蓮縣(市)、臺東縣(市)
以上如有跨區重複報名情形,由主辦單位決定參賽區域,參賽單位不得異議。
同一品牌之公司若有分店,僅能推派1參賽單位, 不可重複報名。
參賽之產品,需由各業者自行研發製作與生產,不得委託代工。
競賽產品說明
品項 | 參賽產品主原料含量(%) | 說明 |
父親節米蛋糕 指定款(1款) |
蛋糕體部分:米穀粉取代麵粉之含量需達51%以上,並請以烘焙百分比(米穀粉+麵粉=100%)表示。 ※指定食材可以加入蛋糕體,或做為餡料,或做為裝飾材料。 |
|
父親節米蛋糕 自由創作款(1款) |
蛋糕體部分:米穀粉取代麵粉之含量需達51%以上,並請以烘焙百分比(米穀粉+麵粉=100%)表示。 |
|
參賽產品及原料定義
- 米蛋糕:以「米穀粉」取代麵粉(烘焙百分比需超過51%以上之比例)為主要原料,搭配麵粉、發粉、蛋、糖等副原料,並加入其他配料(如奶油、香草片等)經烤焙成型、裝飾、冷卻、包裝等而得之烘焙製品。如麵糊類蛋糕、乳沫類蛋糕、戚風類蛋糕及其他類似品。
- 米穀粉原料:須使用於國內生產製造之米穀粉,其原料可包括白米、糙米、發芽米、碎米及細糠等經研磨成粉後稱之。
- 國產稻米類原料:以臺灣各地區所生產之稻米,包含白米、糙米、發芽米、碎米及其副產物如米糠等稱之。
- 地區特色農產品類原料:以臺灣各地區所生產具地方特色之雜糧類(豆類,包含黑豆、黃豆、紅豆、綠豆、茶豆、落花生等)、穀類(包含小麥、蕎麥、薏苡、臺灣藜、小米、玉米等)、藷類(甘藷等)及其他類雜糧(如胡麻等)、蔬菜類、花卉類、水果類及其他特用作物等,包含其根、莖、葉、花、果實、種子或其加工產品等。
- 有關國產米穀、農特產品(含產銷履歷產品)來源,請參考競賽簡章第8頁。
報名方式
- 推薦參賽:由農糧署各區分署,針對轄內之烘焙店家、飯店、食品製造業者進行召開競賽說明會,並開放報名,欲報名者請填寫報名相關文件。
- 自行報名:自行下載報名表填寫報名相關文件。
- 報名表請前往穀研所網站-多元化米穀粉應用專區下載報名簡章,填寫相關文件於106年6月22日(四)前寄送至穀研所 鍾愛嵐 小姐收。報名表下載: (http://www.cgprdi.org.tw/rice_plen/rice_plen.asp) 。
競賽流程
- 分為「資格審查」、「區域賽」及「全國賽」三階段辦理。
- 「資格審查」:各區參賽單位繳交報名相關文件,進行資格書審,符合資格審查之參賽單位方可進入區域賽,不符合者逕行通知補件或退件。
- 符合資格者,將以E-mail個別通知及公告於榖研所多元化米穀粉應用專區網站(http://www.cgprdi.org.tw/rice_plen/rice_plen.asp) 。
區域賽
- 依參賽單位報名書面資料及產品實體,進行北中南東四區分組競賽
區域 地點 競賽日期與時間 東區 東區分署第2會議室
(花蓮市中華路512號)7月4日(二)
09:00~16:30南區 南區分署第1會議室
(臺南市東門路一段320號)7月7日(五)
09:00~16:30中區 中區分署臺中辦事處2樓會議室
(臺中市太平路147號)7月11日(二)
09:00~16:30北區 北區分署四樓大禮堂
(桃園市大同路111號)7月14日(五)
09:00~16:30 - 入圍全國總決賽:各區依據報名單位家數,總成績排序前40%(四捨五入法計算)者,可進入全國總決賽。
- 區域賽頒獎:由本署當地分署於現場針對區域賽前三名獲獎單位進行頒獎表揚。
參賽產品繳交方式(區域賽)
- 參賽單位須於競賽當日,將比賽規定的父親節裝飾米蛋糕產品兩款,每款2個,1個展示用,另1個品評用(選手須事先自行分切8等份),攜至指定會場依指定時限擺設完成。
- 裝飾後蛋糕成品總高度不超過20公分,蛋糕體需有夾心。
- 蛋糕及裝飾物,必須完全為可食用食材。
- 須自行準備適當尺寸蛋糕產品展示底盤,並請放入相對蛋糕盒中, 攜至會場。
- 品評用蛋糕,須事前自行分切成8等份,供評審品評評分,品評紙盤與叉子,由主辦單位提供。
- 現場提供50cm x 50cm之展示空間,放置4個產品,且須自備作品名稱立牌2個及兩款作品特色說明的A4立牌1份,若需其他裝飾品請參賽單位自備。。
- 比賽場地及產品展示空間為冷氣空調環境,不提供冷凍或冷藏設備。
評分基準
評分項目 | 占比(%) | 評分內容 |
一、商品化及創意性 | 25 |
|
二、在地食材運用 | 25 |
|
三、風味與組織 | 22 | 整體味道、口感及組織符合產品特色。 |
四、外觀整體性 | 22 | 產品造型外觀與色澤搭配 |
五、政策配合度 | 6 | 產銷履歷食材使用比例(依參賽單位檢附之佐證資料),每品項增加2%,以6%為上限。 |
合計 | 100 |
*若評分總成績相同時,以商品化及創意性分數高者為優先排序,其次依序為在地食材運用、風味與組織、外觀整體性、政策配合度。
全國總決賽
- 總決賽採書面資料及產品實體評選,並按照評分基準計算總成績排序,依次選出冠、亞、季軍各1名,及優勝7名,共計10名獲獎。
- 辦理時間:106年07月28日前 (擇日舉辦),另行公告與通知。
- 辦理地點:於農糧署台北辦公區七樓大禮堂 (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15號)。
- 全國總決賽頒獎及記者發表會:於當日舉行頒獎典禮及記者會,公布獲獎名單,並於現場頒發表揚,並發布新聞稿。
參賽產品繳交方式(全國賽)
- 參賽單位須於競賽當日,將比賽規定的父親節裝飾米蛋糕產品兩款,每款2個,1個展示用,另1個品評用,攜至指定會場進行展示與評分。
- 裝飾後蛋糕成品總高度不超過20公分,蛋糕體需有夾心。
- 蛋糕及裝飾物,必須完全為可食用食材。
- 須自行準備適當尺寸蛋糕產品展示底盤,並請放入相對蛋糕盒中, 攜至會場。
- 品評用蛋糕,須事前自行分切成8等份,供評審品評評分,品評紙盤與叉子,由主辦單位提供。
- 現場提供50cm x 50cm之展示空間,放置4個產品,且須自備作品名稱立牌2個及兩款作品特色說明的A4立牌1份。
- 比賽場地及產品展示空間為冷氣空調環境,不提供冷凍或冷藏設備。
評分基準
評分項目 | 占比(%) | 評分內容 |
一、商品化及創意性 | 25 |
|
二、在地食材運用 | 25 |
|
三、風味與組織 | 22 | 整體味道、口感及組織符合產品特色。 |
四、外觀整體性 | 22 | 產品造型外觀與色澤搭配 |
五、政策配合度 | 6 | 產銷履歷食材使用比例(依參賽單位檢附之佐證資料),每品項增加2%,以6%為上限。 |
合計 | 100 |
*若評分總成績相同時,以商品化及創意性分數高者為優先排序,其次依序為在地食材運用、風味與組織、外觀整體性、政策配合度。
全國賽獎項及獎金
獎項名稱 | 名額 | 獎勵 |
冠軍 | 1名 | 獎金20萬元+獎狀、獎牌各乙紙 |
亞軍 | 1名 | 獎金12萬元+獎狀、獎牌各乙紙 |
季軍 | 1名 | 獎金8萬元+獎狀、獎牌各乙紙 |
優勝 | 7名 | 獎金3萬元+獎狀、獎牌各乙紙 |
- 得獎金額依規定應扣繳所得稅款10%。
- 另其他入選全國賽之參與店家均可獲得活動感謝狀乙紙。
報名與諮詢:
鍾愛嵐
Tel: 02-26101010 Ext.212
Email: ailan.chung@cgprd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