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向陽光.健康心智」臺北市公、私立高中職「光智盃」青春熱舞比賽及特殊才藝表演
壹、 依據:
財團法人台北市光智社會事業基金會年度工作計畫書「光智心理衛生中心 30 週年慶、光智社會事業基金會 40 週年慶」慶祝活動。
貳、 目的:
推動正當休閒活動及特殊才藝之表演,促進青少年心理衛生之健全發展,培養同學探索自我、增進與同儕互動關係及團體合作精神、預防行為異常及情緒障礙,以達家庭、社會能更安定和諧為目標。
參、 活動主題:
活力奔放、樂活身心〝反汚名、反霸凌、不歧視〞青春熱舞
肆、 共同主辦單位:
光智青少年心理衛生中心、光智社會事業基金會、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伍、 協辦單位:
臺北市議長戴錫欽、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呂守義慈善基金會、臺北市蓬萊獅子會、承德里里長陳洲平
陸、 實施方式:
一、 時間:民國 112 年 6 月 3 日(星期六)下午 14:00
二、 參賽隊伍報到及適應場地時間為下午 12:30~13:50,14:00 比賽正式開始
三、 地點:臺北表演藝術中心一樓北斗座(臺北市士林區劍潭路 1 號)
四、 參賽人員:臺北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預計 15 隊
五、 競賽內容:以活力奔放、樂活身心〝反汚名、反霸凌、不歧視〞為主題。進行團體青春熱舞比賽。
六、 特殊才藝表演:事先通過遴選,在比賽中段安排穿插表演。
柒、 活動報名:
一、 各校可派出社團代表,採自由報名參加
二、 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 112 年 5 月 5 日(星期五)止,參加隊伍及表演者請將報名表(如附表 1)以正楷詳填後傳真或寄送至光智心理衛生中心(地址: 臺北市士林區通河街 137 號地下樓,傳真 02-2885-8155)或以電子郵件 Email 至 kuangmhc@gmail.com,若報名隊伍超過上限,由本中心進行初審決定參賽隊伍
捌、 青春熱舞競賽:
一、 青春熱舞比賽規則:
1. 需以活力奔放、樂活身心〝反汚名、反霸凌、不歧視〞有關項目、內容為表演主題
2. 參賽人數 3 至 8 人
3. 表演時間 3 至 5 分鐘
4. 參賽者需為高中職在校學生,且未與任何經紀公司簽署合約者。
二、 評選辦法:
1. 活動主題 – 30% 2. 舞蹈技巧 – 30%
3. 服裝造型 – 25% 4. 配樂節奏 – 15%
(1)參賽人數及演出時間與規定不符者,每增或減 1 人扣總分 1 分,演出時間每超過(減少)30 秒扣總分 1 分(30 秒以內扣 0.5 分)
(2)比賽採公開評分,並邀聘專業街舞、熱舞社老師出席評審,賽後立即公布成績
三、 獎勵(獎學金):
1. 冠軍乙隊:新台幣貳萬元+獎盃
2. 亞軍乙隊:新台幣壹萬陸仟元+獎盃
3. 季軍乙隊:新台幣壹萬貳仟元+獎盃
4. 車馬費:參賽隊伍每隊參仟元(有得獎者無車馬費補貼)
5. 參賽者本中心皆致贈獎狀乙面
玖、 特殊才藝表演:
一、 特殊才藝表演規則:
1. 特殊才藝表演不另設主題,歡迎表演者通過各種形式展現特殊才藝,以提升自我
2. 表演時間 3 至 5 分鐘
3. 表演者需事先提供完整表演視頻(影片)檔案或連結,通過遴選後才得以於比賽當天表演
4. 表演者需為高中職在校學生,且未與任何經紀公司簽署合約者
二、 表演流程:
特殊才藝表演將穿插於青春熱舞比賽當中
三、 獎勵(獎學金):
通過遴選後得以表演者,皆有獎學金(3000~5000 元,視精彩度而定),本中心皆致贈獎狀乙面
拾、 注意事項:
一、 各隊及特殊才藝表演者請於比賽、表演日前繳交背景音樂 (請以 USB 隨身碟或音樂連結檔案),並指派專人協助音樂播放
二、 比賽場地規格:720 公分 x 540 公分,舞台離地高度 90 公分,請考量場地條件,設計表演內容,另嚴禁於比賽場地或演出過程中潑灑滑石粉、亮片及碎紙片等易滑物品,以維護參賽人員安全
三、 領隊會議召開時間另行通知(將於領隊會議中舉行出場序抽籤)拾
壹、 一般規定:
一、 參賽隊伍請派專人隨行維護安全;交通所需請自理
二、 主辦單位:台北市光智社會事業基金會
地址:臺北市士林區通河街 137 號地下樓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2:00~9:00
電話:(02)2886-2773、傳真:(02)2885-8155 聯絡人:陳佩琪
三、 熱舞比賽參賽者及特殊才藝表演者請攜帶學生證,冒名參賽或表演者及團隊,將取消參賽資格
四、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補充、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