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AI科技導入客語學習創新徵件競賽

桃園AI科技導入客語學習創新徵件競賽

 總獎金: 35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2024-09-27 ~ 2024-11-18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園市政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215-0312

主辦單位Email:fd.ai.hakka@gmail.com

一、計畫目標

依據客家委員會最新調查,具備客語聽說能力的人口持續下降,客語傳承面臨著巨大的斷層,近年科技的進步為客語傳承帶來新的契機,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下稱本局)期能透過黑客松徵件比賽,創造出新穎的客語學習方案,以平衡參與客家文化推廣的年齡分布,達到客語傳承與推廣之目標。

桃園AI科技導入客語學習創新徵件競賽

桃園AI科技導入客語學習創新徵件競賽

二、徵件內容

隨著 AI 技術的蓬勃發展,迎來了前所未有的機會。本次徵件希望能夠將科技結合日常生活,推動客語學習的創新與創意。透過 AI 的應用,無論是在家庭生活、工作環境還是社交場合,都能提供更便捷的方式接觸和學習客語。這不僅能誘發學習動機,還能讓不同族群在日常生活中自然地融入客語,透過實際對話和互動學習,促進文化的傳承與交流。希望透過大家的創意提案,讓客語學習變得更加生動、有趣,並能在日常生活中隨時隨地進行學習。

三、競賽報名辦法及組別資格

於線上填寫完整報名資訊並繳交指定資料即可參賽,無須繳交報名及任何費用,競賽共分為兩類組別:

(一)創意點子組

1、 徵件內容:針對客語學習提出如何透過 AI 科技技術,能夠跨時空、跨地域、跨族群、跨世代更加便利有效之「創意構想」提案為主軸,舉凡如任何具有價值的客語學習點子、應用或方法等 AI 科技協助客語學習創新、創意解決方案。

2、 參賽資格:不設限制,開放一般民眾皆可參與(可組隊參賽),組隊參賽者每組至多 3 人,每組限投 2 件。 (需設組長 1 人,擔任活動聯繫窗口)

3、 繳交資料:

  • 競賽報名表:檢附團員身分證正、反面。
  • 計畫書簡報:撰寫內容可參考附件範例,須上傳 PDF 格式。

4、 報名連結: https://forms.gle/dHeczkP8WftrVqus6

(二)技術實作組

1、 徵件內容:針對客語學習提出專業並具可行性的 AI 科技技術服務或產品,舉凡如客語模擬學習系統、軟體程式、網站…等,應提出詳細的架構內容、具體可行的實作模式、開發費用、預期效益等完整規劃。

2、 參賽資格:大專院校學生、新創團隊或公司為徵件對象,可組隊參賽,每組 2-3 人為原則(不含指導老師),每組限投 1 件。(需設組長 1 人,擔任活動聯繫窗口)

3、 繳交資料:

  • 競賽報名表:檢附團員身分證正、反面;若以公司單位參賽需檢附相關證明 (如:主管機關營利事業登記證,或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登記事項證明。);若以大專院校學生參賽須檢附學生證件。
  • 計畫書簡報:撰寫內容可參考附件範例,須上傳 PDF 格式。

4、 報名連結: https://forms.gle/msW2RxhzsAVJmPcT8

(三)注意事項:不得以同一主題跨組重複報名。

四、競賽內容及執行方式(附流程表):

(一) 活動時程及說明

辦理期間:113 年 9 月 27 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12 日

階段 時程 說明
競賽報名期間 9/27(五) ~ 11/18(一) 23:59 止 採線上報名方式,期限截止後不得新增或變更報名資料,如發現資料不完整,即取消參賽資格,不再另行通知。
徵件記者會 10/15(二) 活動記者會,規劃具特色開場演出及啟動儀式,為競賽活動宣傳。
初審 11/20(三)-11/26(二) 由評審委員以書面評審辦理。
決賽入圍名單公布 11/29(五) 公告於「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網站及 FB,並另以 Email 通知入圍團隊。*每一類組預計擇優 10 組進入決賽評選
決賽簡報繳交 12/06 (五)~ 12/09(一) 中午 12:00 止 簡報或影片闡述提案 (技術組得以實作成品替代),逾期不予補件。
決賽 Demo Pitch 暨頒獎典禮 12/12(四) 入選決賽者每組簡報時間 8 分鐘,時間地點將寄信通知,決賽三天後得獎名單將公告於活動官網。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官網連結: https://www.hakka.tycg.gov.tw/

※主辦單位依活動實際執行狀況,保有時程和內容調整及異動之權利。

(二) 競賽評選方式

經資格審查後,評選分為初審書面審查與決賽 Demo Pitch 兩階段。

1. 初審評選:以簡報書面審查方式進行

A. 創意點子組

評審項目 比重 評審重點
創意性 30% 運用 AI 或先進科技導入客語學習之原創性、創意性及獨特性。
可行性 25% 運用 AI 或先進科技導入客語學習,有效解決實際學習問題,並有明確的使用流程。
市場性 20% 運用 AI 或先進科技導入客語學習,具有未來市場應用性與發展性。
主題性 25% 運用 AI 或先進科技導入客語學習,完整詳細介紹,並充分展現其成效。

B. 技術實作組

評審項目 比重 評審重點
創意性 25% 運用 AI 或先進科技導入客語學習之原創性、創意性及獨特性。
可行性 30% 運用 AI 或先進科技導入客語學習,有效解決實際學習問題,並有明確的使用流程。
實作性 35% 運用 AI 或先進科技導入客語學習,具實務價值與完整度。
完整性 10% 運用 AI 或先進科技導入客語學習,完整詳細介紹,並充分展現其成效。

2. 決賽評選:

創意點子組、技術實作組

決賽現場進行簡報(Demo pitch)

評審項目 比重 評審重點
創意性 20% 運用 AI 或先進科技導入客語學習的創性體現在技術與方法的創新上,並著重於提案的多樣性與趣味性,同時強調其在市場中的獨特性。
可行性 40% 運用 AI 或先進科技導入客語學習,有效解決實際應用的各種問題,且具備清晰明確的使用流程,確保其實效性與可執行性。
市場性 25% 運用 AI 或先進科技導入客語學習,具備未來市場的應用性與發展潛力,能滿足日益增長的客語學習需求,並吸引不同族群的學習者。
表達力 15% 提案內容、口語表達、時間掌控與整體流暢度。

(三) 獎勵方式

組別 獎項
創意點子組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1 萬 5 仟元
優選:5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各 5 仟元
技術實作組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
優選:5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各 1 萬元

※競技競賽獎金扣繳規定如下:

1、 獲獎人為國內居住的個人,或在國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其中獎的獎金或給與,若給付金額超過$20,000 元者需扣繳,按給付金額扣 10%,但應扣稅額未達$2,000 元者免予扣繳。

2、 獲獎人為非國內居住的個人,或在國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一律按給付金額扣取 20%。

3.獲獎獎金將扣除規定之稅額及匯款手續費後為實際獲得獎金。

(四) 決賽 DEMO PITCH 暨頒獎典禮規劃及議程

1. 日期: 12 月 12 日(四)

2. 決賽時間:上午 10:00-12:00 (09:30 報到/10:00 競賽正式開始)

3. 頒獎時間:下午 13:30-14:30 (13:00 接待/13:30 活動正式開始)

4. 地點:桃園市立圖書館新總館 1 樓微光廳

5. 議程規劃:

時間 1F 微光廳 7F-711 會議室
09:30-10 : 00 30 分鐘 團隊報到
10:00-12:00 120 分鐘 《技術實作組》決賽 《創意點子組》決賽
12:00-13:00 60 分鐘 中午用餐 \
13:00-13:30 30 分鐘 貴賓、媒體及參賽團隊接待
13:30-14:30 60 分鐘 桃園 AI 科技導入客語學習
創新徵件競賽
暨頒獎典禮

五、參賽注意事項

1. 參賽團隊所提供之各項資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報名參賽資料、文字、照片、圖表、肖像、聲音、影片等),均應保證正確並與報名資料相符,不得涉及抄襲、剽竊、仿冒、翻拍、轉貼、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且須符合現行法令及遵守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肖像權、隱私權、個人資料保護等法律規定,亦無侵害他人其他權益之情事,如有文件及資料有不全、偽造或不實者,或違反本活動辦法及其他影響本活動公平性行為,經查證屬實,將由參賽公司及其成員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並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得獎,將追回獎項、獎金及各項獎勵項目。

2. 參賽團隊所提供之各參賽資料之著作權,歸屬參賽團隊或其成員所有,但參賽團隊及其成員知悉並同意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擁有利用權,包括得永久無償不限方式及地域自行或授權他人,將參賽公司所提供各項資料之全部或一部,進行公開發表、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改作、散布、公開傳輸及播映等行為,並得以現在及未來發展之任何形式、方法、媒介、語言版本自由使用,且得製作發行任何衍生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個別或集結成實體書籍報刊或電子數位出版品正式發行或供網站瀏覽、傳輸、下載等形式)。參賽團隊及其成員並同意對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永久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3. 參賽團隊使用非原創素材時,應註明使用之素材來源,包括圖片(註明圖像光碟出版者、圖庫版權商、攝影者、出版商等)、音樂(註明音樂詞、曲作者、編曲者、演唱人、歌名及唱片發行公司)等相關資料。

4. 競賽主辦單位具檢視競賽各項目資料之權利。

5. 參賽團隊不得違反競賽規定,所提交之創業項目相關資料不得存在抄襲、盜用等不法現象,一經發現,即取消參賽資格。參賽項目涉及版權糾紛者,由參賽團隊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6. 參賽團隊之內部分工或權益分配,若有任何爭執疑問,應由參賽團隊自行處理,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不涉入干預,亦不負相關責任。

7. 參賽團隊未經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其他參賽團隊之所有成員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活動之權利與義務。

8. 參賽團隊於本活動所提供之參賽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原始檔備查。

9. 參賽團隊須尊重評審之決議,且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及評審程序之情事。

10.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團隊及其成員所送出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團隊及其成員亦不得因此異議。

11. 為記錄本活動相關內容,參賽團隊及其成員同意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有權拍攝(包括但不限於拍攝照片、側錄平面、動態花絮、平面及動態專訪等拍攝成果),或請參賽公司及其成員提供相關照片及動態影像。參賽團隊及所有成員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及其關係企業,作為本活動舉辦、行銷宣傳推廣活動或進行結案報告等目的範圍內,進行公開發表、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改作、散布、公開傳輸及播映等行為。參賽團隊及其成員同意永久不行使肖像權或其他類似之人格權。

12.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更改相關內容及辦法,或有未盡之事宜,除依法律有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將保留修改活動辦法、獎項內容與入選資格之權利,無須事前通知,僅於合理時間內儘速公布相關訊息於本活動相關網站。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並有權對賽程及本活動所有事宜作解釋、異動、補充、裁決等相對應之調整或終止競賽。

13. 參賽團隊完全本著自願原則參加本次競賽,均視為認同且願遵守本活動辦法及公告之相關規定,如對競賽有異議,主辦單位保留進一步補充本次競賽規定之意見及最後決定與解釋之權利。

14. 團隊成員組成及國籍不限,唯有組長即主要聯絡人須為中華民國國籍身分,以利後續競賽聯繫事宜和相關事項執行。

15. 此辦法之法律準據依中華民國法律。因本活動及辦法所生之任何爭議,以台灣桃園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六、連絡方式

連絡窗口:梁鑫國際行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連絡電話:03-2150312

聯絡信箱: fd.ai.hakka@gmail.com

指導單位:

客家委員會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園市政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承辦單位:

梁鑫國際行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

國立中央大學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