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屆「未來之星」全國大學生視覺設計作品展覽徵稿

第十屆「未來之星」全國大學生視覺設計作品展覽徵稿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09-30

主辦單位: 中國美術家協會福州大學

主辦單位電話: +86-010-59759687

主辦單位Email:artcommittes@126.com

第十屆「未來之星」全國大學生視覺設計作品展覽徵稿通知

為搭建全國大學生視覺傳達設計作品展示與交流的專業平臺,思考設計教育的本質及價值意義,關注當下視覺傳達設計的文化特徵與社會影響,探索國際視域下符合國情、面向未來的中國設計教學特色和人才培養模式, 中國美術家協會福州大學定於2024年11月舉辦第十屆“未來之星”全國大學生視覺設計作品展覽, 現面向各院校徵集作品,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架構

主辦單位: 中國美術家協會福州大學

承辦單位:中國文聯美術藝術中心、中國美術家協會平面設計藝術委員會、福州大學廈門工藝美術學院、廈門市文聯

協辦單位:廈門書畫院、福州大學教務處、福州大學社會科學研究管理處、中國民間藝術研究院

二、展覽組委會

名譽主任:范迪安

主 任:馬鋒輝、王心晨

副 主 任:王 平、韓 緒、李禮建

秘 書 長:李 偉、陳正達、張 健

委 員:(按姓氏筆畫排序)王菲菲、何 潔、張 明、陳淑媛、苗登宇、賀絢絢、夏 岩、章 雲

辦 公 室:賀絢絢、陳正達(兼)、張 明

展覽編輯:楊 雷、李 雙

三、評選委員會、監評委員會

展覽由中國美術家協會在評委庫中抽選專家若干名組成評選委員會,同時由監評委員會對評選過程進行監督。

四、展覽日期:

2024年11月(同期召開第十屆全國視覺傳達設計教育學術會議)

五、展覽地點:

廈門市文聯藝術展廳

六、作品徵集

(一)展覽評選:作品提交以學校單位為主,允許學生個人提交自薦作品。 各院校初選作品後統一報送展覽組委會。 中國美術家協會組織複評,評出入選作品不超過300件(以實際評選結果數量為準)。

(二)參展資格:展覽作品為定向徵集,國內在校(包括2024年應屆畢業生)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和成人教育院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生,在高等院校正式註冊的進修生均可參加。 作品提交以各院校為單位統一報送。

(三)作品類別:1.插圖設計; 2.海報設計; 3.品牌形象設計; 4.文創設計; 5.字體設計; 6.IP設計; 7.信息設計; 8.書籍設計; 9.包裝設計; 10.多媒體設計; 11.綜合項目設計。

(四)作品要求:

1.請勿在所提交的作品文件上標註任何院校,指導教師以及作者資訊,以確保評審公正。

2.所有類別投稿作品需提交單張或多張A4幅面高精度彩圖(彩色效果圖或照片均可),檔格式為jpg,解析度為300dpi,RGB模式,每張提交圖片不超過10M。 每件(套)作品請另提供一副適合80cm×100cm展板噴繪要求的組合完成圖電子版和其40cm×50cm(10M以下)的縮小版。

3.海報設計類別支援提交動態檔,例如MP4或GIF檔,大小不超過50M。

4.書籍設計類別每件設計作品表現形式不限,書籍、畫冊、報紙、雜誌期刊、概念出版物均可,提交作品圖片需體現書籍的整體設計(包括書籍的封面、內頁和局部的設計)。

5.多媒體設計類別每件設計作品表現形式不限,可以採用動態海報、網頁設計、UI設計(軟體介面,APP等軟體圖示與介面交互設計)、廣告等表現形式; 動態演示視頻時長不超過3分鐘,視頻檔大小不超過50M,統一提交格式為MP4格式。 提交作品圖片需能直觀體現作品的關鍵截圖,再以統一格式與要求提交視頻。

6.綜合專案設計類別每件設計作品表現形式以平面設計形式為主,綜合項目設計包括以系統設計、整合應用設計等多角度、多方式呈現的設計專案,例如畢業設計、跨界設計、展覽視覺系統設計等。 為更清晰全面解讀作品,綜合項目設計作品提交可加入2分鐘以內的視頻。

七、參展須知

(一)投稿電子郵件中應包括以下檔,並按照如下層級順序編製:

1.所屬院校資料夾

2.作品類別資料夾(以本次展覽作品類別命名,例:書籍設計)

3.學生作品資料夾(以學生名字命名,例:李XX,資料夾內應包含作品檔、《報名登記表》及展板,作品檔請以作品名命名,多圖請標註序號。 《報名登記表》及展板以姓名+作品名命名。

*請嚴格按照該文件夾規範編製檔,以方便登記整理。

(二)截稿日期:2024年9月30日

(三)投稿郵箱: artcommittes@126.com

(四)聯繫電話:010-59759687。

(五)投稿作品應為作者原創作品,投稿作品在展出和出版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版權或知識產權糾紛均由送展單位自行負責,展覽組委會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八、相關事項

(一)主辦單位向參展作者頒發入選證書。

(二)參展作品由主辦單位編輯出版展覽畫冊或圖錄,每位參展作者獲贈畫冊一本。

(三)參展作品在展覽結束後退還作者(已確認為收藏作品的除外)。

(四)展覽作品徵集收藏遵循自願原則。 作品收藏費由收藏單位與擬收藏作品的作者協商確定。 收藏單位向作者頒發收藏證書。

九、

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有展覽、研究、攝影、錄像、出版和宣傳權。

十、

凡投稿作者均視為確認並遵守本徵稿通知的各項規定和《中國美術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實施細則》。 詳細資訊可登錄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 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國美術家協會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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