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109年中小學作文比賽

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109年中小學作文比賽

最高獎金: 12000

報名時間: 2020-02-25 ~ 2020-03-31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5577-5518轉6016

主辦單位Email:write@saylingwen.org

壹、目的

一、 配合教育部推廣閱讀與提升學生語文素養,鼓勵中小學加強語文教育,俾提升學生之閱讀興趣與寫作能力。

二、 依據主辦單位深耕文化教育之重點發展方向與「培育新服務人才」的理念,藉由比賽推廣做人處世與服務特質,以涵養新服務人才的底蘊。

貳、辦理單位

ㄧ、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

三、協辦單位: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

四、承辦學校:北 1 區-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北 2 區-新竹市東區東園國民小學中 區-臺中市潭子區僑忠國民小學南 1 區-嘉義市西區興嘉國民小學南 2 區-高雄市鳳山區鳳山國民小學宜蘭區-宜蘭縣宜蘭市光復國民小學花蓮區-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臺東區-臺東縣臺東市光明國民小學澎湖區-澎湖縣馬公市文光國民小學金門區-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民小學馬祖區-連江縣立中正國民中小學

参、辦理方式

一、 競賽類別:散文類。

二、 參加資格及分組:

(一)資格:就讀公私立高中職與國中、國小之在籍學生(不含國小一、二年級學生,亦不含補校學生、進修學校學生、五專前三年學生)。

(二)分組:

1.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學生)。

2.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學生)。

3.國中組(七、八、九年級學生)。

4.高中職組(一、二、三年級學生)。

三、 競賽流程:

(一)初賽:

1.由各參賽學校自訂辦法辦理校內初賽,遴選優秀學生作品參加地區複賽。

2.每校各組提報作品參加地區複賽之最高篇數如下: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中年級組 高年級組
10 10 10 10

(二)複賽:

1.複賽寫作題目:

(1)國小中年級組:應該培養的好習慣。

(2)國小高年級組:閱讀帶來希望。

(3)國中組:網路天下。

(4)高中職組:人生不可逃避之「重」。

每篇散文字數:國小組約 600 字,國中組約 1,200 字,高中職組約 1,500 字。

2. 各參賽學校參加複賽之作品應使用本活動網站下載參賽稿紙(http://write.saylingwen.org.tw),採橫式直書(請見附件 1),使用正體字親筆書寫(使用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最佳,避免使用墨色太淡或太細之筆書寫) (不得打字或影印),並以制式格式標上文章名稱(空四格寫題目)。

3.複賽報名日期:自 109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二)起至 109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二) 止,以各參賽學校為單位進行線上報名(恕不受理個人報名)。

4.請各參賽學校選派一位老師負責,至活動網站(http://write.saylingwen.org.tw) 依指示辦理報名作業。

(1)完成學生個人基本資料輸入取得作品編號後,請列印「作品編號」裁切後黏貼於作品右上角(如附件一,參賽作品如超過 1 頁以上者務必每頁貼上編號,稿件上不可書寫校名、班級和學生姓名)。

(2)採用上傳作品掃描檔案線上評審作業,請將參賽作品依照活動網站說明之指定格式完成掃描後上傳。

(3)另請參賽學校將由網站系統自動產生之報名資料清冊用印後於 109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二)前掃描上傳,完成報名手續。

5.比賽分區:分為 11 區 22 縣市

(1) 北 1 區-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

(2) 北 2 區-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3) 中 區-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4) 南 1 區-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

(5) 南 2 區-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6) 宜蘭區-宜蘭縣。

(7) 花蓮區-花蓮縣。

(8) 臺東區-臺東縣。

(9) 澎湖區-澎湖縣。

(10)金門區-金門縣。

(11)馬祖區-連江縣。

6.由主辦單位遴聘專家就所有參與複賽作品進行評審,擇優錄取進入決賽。各區錄取名額如下:

分區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中年級組 高年級組
北 1 區 170 170 205 依複審結果,前 500 名取得決賽資格
北 2 區 80 80 60
中 區 105 105 165
南 1 區 90 90 105
南 2 區 120 120 170
宜蘭區 50 50 45
花蓮區 80 80 45
臺東區 55 55 45
澎湖區 50 50 20
金門區 40 40 15
馬祖區 25 25 15
小計 865 865 890 500
合計 3,120

※以上入圍名額得依各區實際參賽人數及作品水準進行調整。

7.成績公布:

(1)公布日期:109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三)。

(2)評選結果之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http://write.saylingwen.org.tw),請各參賽學校原報名老師與參賽學生自行上網查看成績。

(三)決賽:

1.凡複賽獲得入圍者即取得決賽資格。

2.決賽報名日期:自 109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三)起至 109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 止,請各參賽學校原報名老師於 109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前至活動網站 (http://write.saylingwen.org.tw)確認是否參加決賽,並辦理線上報名(請上傳參賽學生面部清晰的個人照片,以便主辦單位製作決賽識別證),線上報名完成後請以彩色列印報名資料清單,完成用印後於 109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前掃描上傳,完成報名手續。

3.決賽識別證不另寄發,請參賽學生於決賽當日報到時現場領取;各參賽學校可於活動網站自行列印「決賽通知」於賽前交與參賽學生,俾利決賽報到作業之進行。

4.決賽採現場親筆寫作方式辦理。

5.決賽日期:109 年 5 月 24 日(星期日)上午。

(1)決賽報到時間:參賽學生請於 109 年 5 月 24 日(星期日)上午 10 時 10 分前完成報到並領取識別證後依指示前往考場入座,10 時 20 分後不受理報到,請參賽學生務必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並遵守賽場規則。

(2)決賽寫作時間:109 年 5 月 24 日(星期日)上午 10 時 30 分至 12 時止,計 90 分鐘。

6.決賽地點:

(1)國中、國小組:

○1 北 1 區: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 2 段 99 號) 電話:02-27077119 轉 110,傳真:02-27081316。

○2 北 2 區:新竹市東區東園國民小學(新竹市東區園後街 25 號) 電話:03-5712496,傳真:03-5726581。

○3 中 區:臺中市潭子區僑忠國民小學(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 2 段 31 號) 電話:04-25324740,傳真:04-25317294。

○4 南 1 區:嘉義市西區興嘉國民小學(嘉義市西區重慶路 51 號) 電話:05-2860885 轉 118,傳真:05-2363370。

○5 南 2 區:高雄市鳳山區鳳山國民小學(高雄市鳳山區中山路 231 號) 電話:07-2624772 轉 21,傳真:07-7476360。

○6 宜蘭區:宜蘭縣宜蘭市光復國民小學(宜蘭市泰山路 60 號)電話:03-9322077 轉 1847,傳真:03-9358642。

○7 花蓮區: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 903 號) 電話:03-8569088 轉 11,傳真:03-8561537。

○8 臺東區:臺東縣臺東市光明國民小學(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 2 段 150 巷 29 弄 1 號)電話:089-226304 轉 12,傳真:089-220431。

○9 澎湖區:澎湖縣馬公市文光國民小學(澎湖縣馬公市三多路 450 號) 電話:06-9264181 轉 21,傳真:06-9268412。

○10金門區: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民小學(金門縣金城鎮珠浦北路 38 號) 電話:082-325645 轉 13,傳真:082-324517。

○11馬祖區:連江縣立中正國民中小學(連江縣南竿鄉馬祖村 4 號) 電話:0836-22196,傳真:0836-26371。

(2)高中職組:取得決賽資格的高中職組學生依各參賽學校所在縣市(如上述分區),至該區的決賽地點學校參與寫作比賽。

7.寫作題目:在比賽開始時,於每一競賽場現場公布。

8.參加決賽寫作的學生一律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稿紙撰寫,恕不補發;書寫用筆由參賽學生自備(避免使用墨色太淡或太細之筆書寫,使用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最佳),不得攜帶字典或工具書,可使用修正液(帶)。

9.評審:各區參賽作品於決賽後統一集中至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進行評審。

10.評分標準:

(1)內容與思想:占 50%。

(2)結構與修辭:占 40%。

(3)書法與標點:占 10%。

11.成績公布:

(1)公布日期:109 年 6 月 3 日(星期三)。

(2)評選結果之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http://write.saylingwen.org.tw)。

12.錄取名額及獎勵辦法:

(1)個人獎:

組 名 別 額 等級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得獎學生 獎金 獎狀 中年級組 高年級組 特優 6 7 8 5 12,000 元 發給得獎學生 及指導老師獎 優等 10 15 15 8 7,000 元 狀乙紙。 甲等 20 25 25 15 3,000 元 發給得獎學生 獎狀乙紙。 佳作 20 25 25 15 1,500 元 入選 若干名 若干名 若干名 若干名 無

※以上名額得依參賽人數及作品水準進行調整。

※得獎學生之指導教師由其服務學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規定,本權責給予敘獎。

(2)團體獎:

○1 國中、國小組:

甲.報名參與複賽的學校,1 件作品可得 1 分,本項國小中年級、國小高

乙. 學生參與決賽獲「特優」者、學校可得 5 分,「優等」4 分,「甲等」3 分,「佳作」2 分;若學校有 2 名學生同時獲得「特優」、則該校可得 10 分,以此類推。

頒給上述 2 項合計積分較高之國小前 6 名學校(同校中、高年級之國小積分合併計算)、國中前 3 名學校,每校各得獎勵金新台幣 10 萬元,作為閱讀推廣活動之用;另發給獲獎學校各得獎座乙座,請得獎學校派代表出席頒獎典禮領取。

○2 高中職組:

甲.報名參與複賽的學校,1 件作品可得 1 分,本項每校最高可得 10 分。

乙.學生參與決賽獲「特優」者、學校可得 5 分,「優等」4 分,「甲等」3 分,「佳作」2 分;若學校有 2 名學生同時獲得「特優」、則該校可得 10 分,以此類推。

頒給上述 2 項合計積分較高之前 3 名學校,各得獎勵金新台幣 10 萬元,用於獎助學校作為推廣閱讀與強化寫作力之用;另發給獲獎學校各得獎座乙座,請得獎學校派代表出席頒獎典禮領取。

若各分組學校之積分相同時,其名次以獲獎學生等級高低來評定之。

(3)工作人員之獎勵:

○1 建議各區協辦之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本權責核予相關工作人員敘獎。

○2 建議每一區承辦學校(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小除外)相關工作人員之敘獎如下:記功乙次 2 人,嘉獎二次 3 人,嘉獎乙次 4 人。

○3 建議總承辦學校(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小)相關工作人員之敘獎如下:記功乙次 3 人,嘉獎二次 4 人,嘉獎乙次 5 人。

四、 頒獎:

訂於 109 年 7 月 18 日(星期六)上午假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 2 號)辦理頒獎典禮(確切時間另函通知),凡獲決賽特優、優等獎項之學生均獲邀出席,於頒獎典禮中頒發獎狀,獎金不論是否出席一律由主辦單位直接匯入得獎學生所提供之帳戶(匯款手續費由得獎學生負擔);甲等、佳作之獎金一律由主辦單位直接匯入得獎學生所提供之帳戶(匯款手續費由得獎學生負擔);其餘獎狀以郵寄方式寄送至獲獎學生就讀之學校、再請學校轉交獎狀與得獎學生。

五、 獲獎作品發表:為求觀摩學習與擴大活動效益,由主辦單位將決賽獲得特優及優等作品,由評審代表撰寫評語,於頒獎典禮及其他公開場合進行展示,並公開於本會網站(https://www.saylingwen.org/)提供欣賞。

肆、注意事項

一、 參賽學生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之情事,其作品不予評審,已評審者,成績不予承認。

二、 參賽作品若有抄襲、違反著作權法規定或請他人捉刀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權,並通知參賽學生之就讀學校。

三、 初、複賽時,指導教師不得替代學生寫作,或做文章過量修改。

四、 所有參賽作品之所有權屬主辦單位,參賽學生同意無償將參賽作品提供主辦單位基於非營利目的之教育用途合理使用;所有參賽作品恕不退還亦不提供影本。

五、 各區承辦學校辦理本活動所需經費之明細表,請寄送至主辦單位,俾便核撥款項至各承辦學校;該經費由各承辦學校採代收代付方式辦理。

六、 承辦學校工作人員辦理本案之加班費由主辦單位提供,其發放不受地方政府規定每月領取加班費最高時數之限制。

七、 參加決賽者,飲食、交通請自理,主辦單位不發給餐費與交通補助費。

八、 指導教師限填 1 人,名單既經填列,成績公布後,不得更改。

九、 本實施計畫請逕至活動網站下載,本比賽相關執行期程詳如附件二。

十、 主辦單位聯絡人:陳永杰先生,電話:02-55775518#6016,傳真:02-85025353。

活動專用電子信箱:write@saylingwen.org。

十一、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適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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