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苑藝術學校LOGO設計競賽
山東省鑫苑文化藝術專修學校是由教育局和民政局批准、山東省教育廳備案的一所從事藝術培訓的專業藝術學校。
學校前身是創建於2000年的濟南市鑫苑文化藝術專修學校,2009年更名山東省鑫苑文化藝術專修學校。經過20餘年的積澱,學校形成了“厚德樹人,自強不息”的校訓以及“塑造創新思想教師,培育德才兼備學生,創建品牌培訓學校”的鑫苑精神。
學校秉承“讓學生成才,讓家長放心,讓社會滿意”的辦學使命,著眼於全體學生健康、全面的發展。建校以來,為國家藝術教育事業發展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近10000餘名校友遍佈省內外。鑫苑藝術教育的中長期發展目標是建成一所綜合性、開放式、國際化、有特色的高水平藝術培訓學校。
徵集時間
2021年5月20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止。
獎項設置
- 一等獎1名,獎金5000元,頒發證書。
- 二等獎2名,獎金3000元,頒發證書。
- 三等獎5名,獎金1500元,頒發證書。
徵集對象
在校大學生
在校高中生
提交方式
提交時間
2021年5月20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18:00止。
提交途徑
所有應邀報名LOGO設計的作品資料、設計稿及信息均須按規定要求以JPG格式電子文件作為附件發送至郵箱 xinyuanyixiao@163.com,郵件主題“鑫苑藝術學校LOGO設計作品”。
聯繫方式
耿老師
15253132218
設計要求
( 一 )文化內涵
LOGO具有鮮明的鑫苑文化元素,體現鑫苑文化特色,具有時代性和文化性。
( 二 )創意新穎
LOGO由簡練的輔助圖形組成,圖形比例關係協調統一,通過新穎巧妙的構圖精確表達鑫苑藝術學校所展現的內涵,能引發人想像和思考;適用於不同的宣傳載體和環境,具有廣泛的應用性。
( 三 )藝術表現
LOGO能將鑫苑文化元素、資源元素的基本特點等完美轉化為可識別的形象符號,藝術特色鮮明,具備較高的觀賞性和藝術性,色彩強烈、醒目且搭配和諧,符合現代人的審美、社會心理和禁忌,給人以愉悅感和美的享受。
( 四 )視覺識記
LOGO整體形象新奇且有視覺張力和衝擊性,打破了視覺上的恆常性和人們的思維慣性;形象親和力強,容易讓人理解、準確識別和記憶。
( 五 )理念闡述
理念闡述內容準確表達了鑫苑藝術學校發展方向、創意發展的屬性,整體表達邏輯清晰完整。
作品要求
( 一 )應徵LOGO設計的作品應緊扣賽事主題和方向,不得出現黃色、暴力、宣揚邪教或迷信等違法或違背公序良俗和倫理道德的內容等。
( 二 )LOGO設計作品必須具有獨一性、前瞻性,不得抄襲、複製、盜用他人作品或市場產品。
( 三 )LOGO設計作品必須是未進行著作權登記的原創作品,作者應對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明確、無爭議的著作權,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凡參賽作品涉及的版權、肖像權等法律糾紛,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
( 四 )LOGO設計作品中不得出現任何與參與人員姓名、單位相關的文字、圖案、標記及其它與設計方案無關的符號,不符合規定者將被視為無效作品,取消參賽資格。
( 五 )活動主辦單位對評審選定的LOGO作品享有包括並不限於知識產權在內的一切權屬。應徵LOGO設計者在將LOGO設計作品按照規定方式提交時,須明確同意將提交的LOGO設計作品的著作權( 除人身專有部分權利外,包括但不限於複製、發行、出租、展覽、表演、放映、廣播、信息網絡傳播、攝製、改編、翻譯、彙編等權利 )等權利不可撤銷地無償轉讓給主辦單位獨佔性享有。
對於LOGO作品,主辦單位可以自行或授權相應民事主體使用,並對其進行必要的修改以用於成果轉化、生產、銷售、轉讓等用途。
( 六 )已提交的LOGO設計作品恕不退還,請應徵LOGO設計者自留備份。獲獎作品未經權屬人許可,不得擅自將相關資源項目用於本次活動作品以外用途。
( 七 )應徵LOGO設計者應全面瞭解本次活動規則。凡提交LOGO設計作品者,視同已全面瞭解並接受活動規則,自願受其約束。
相關注意事項
主辦方權利
1.主辦單位對LOGO作品享有包括不限於知識產權在內的一切所有權屬。並可無償用於複製、發行、出租、展覽、表演、放映、廣播、信息網絡傳播、攝製、改編、翻譯、彙編、成果轉化、生產、銷售、轉讓等主辦單位及徵集設計的資源項目權利人認為需要的用途。
2.如有需要,主辦方有權修改獎項設置與評選標準。
3.主辦方對本次活動和評獎保留最終的解釋權。
關於知識產權及參賽作品所有權
1. LOGO設計應徵者必須保證對其應徵作品所涉及知識產權負完全責任,作品如存在未經權利人許可的抄襲、複製、盜用或其它侵權行為,一經發現,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與獲獎資格,收回獎金、獲獎證書,並在有關媒體公佈其侵權行為。
2.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主辦單位和活動公佈的“徵集方向”資源項目權屬人書面授權同意,不得使用本活動公佈資源及參賽作品。
3.活動全程設有監督機制及法律顧問,注重對參賽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防止出現洩密行為。
4.最終評審選定的活動LOGO設計作品,由主辦單位頒發獎項。設計者不得再向其他地方使用該設計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