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未戰爭紀念意象營造」創意競圖公開徵選

「乙未戰爭紀念意象營造」創意競圖公開徵選

 總獎金: 1200000

最高獎金: 5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12-15

壹、 營造內容:

說明:

廣邀各界設計好手提供乙未戰爭紀念意象之創意構想,如越戰紀念碑、第二次世界大戰紀念碑群等地景形式之紀念意象,投稿者需提供設計構想之說明,以能完整表達及呈現設計作品為限,本案優勝作品構想將由主辦單位取得智慧財產權,後續擬將整合於公園基地整體規劃並建置,賦予本市公園更多人文精神景觀意象。

目的:

期望藉由公共藝術的設計與民眾參與,使大眾了解1895乙未戰爭之歷史意涵,傳達客家族群「義勇精神」,以及喚起民眾對於戰爭歷史的記憶,結合客家族群義勇精神、環境美學,創造出新空間客家意象與乙未精神展現。

貳、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參、 承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肆、 活動理念

乙未之役,永客不朽

1895年,是台灣自甲午戰爭後的另一大戰史-乙未戰爭,北起基隆南抵台東,各種壯烈戰役仍口耳相傳至今。

在桃園,大湳尾之役、安平鎮戰役、龍潭陂之役、大嵙崁社事件最具代表,尤其以客家人的反抗最為劇烈。龍潭陂之役著名的徐驤率「田賦軍」與吳湯興「新苗軍」、姜紹祖「敢字營」等義軍,曾痛擊從桃園至大湖口的日軍,想像當日軍正氣磅礡的逼近,僅有舊式武器的「義民」們奮勇與之抵抗,數度挫敗日軍,在那處於決處逢生的條件下與日軍作抗戰,實在令人讚嘆不已。先烈捍衛土地及自由,奮不顧身的抵抗,即使傷痕累累、盟友失去,仍拼命戰到最後,那不屈不撓的精神正是你我應該共同傳承的榜樣。

本案希望透過「乙未戰爭」,緬懷過去桃園區的抗日先烈在這塊土地上血汗交織,歌頌義民在桃園地區流傳的戰役史事,同時希望喚起桃園區的客家文化,要記住這片土地上重要的客家本色,並能持續發揚文化並將其傳承。透過民眾參與競圖徵選的方式來選出未來公藝術之創作。

●本案計畫目標如下:

一、 希望藉由公共藝術的設計規劃與民眾參與,以傳達客家族群「義勇精神」,即所謂的「義民精神」,以喚起民眾對於客家族群歷史記憶並豐富桃園是客家生活文化之可看性 及多元性。

二、 串聯桃園客家庄地區觀光休閒遊憩之窗口,同時東西向及南北向延伸其影響力,並連結周邊縣市之遊憩資源。

三、 透過公園周邊環境改善,應用規劃上能納入乙未精神及客家要素,成為具有客家文化的觀光地標,繼而活絡當地客家庄發展。

伍、 競圖基地說明

一、 基地位置

本案係考量本市平鎮區具有豐富的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如:胡老錦古戰場、褒忠祠、傳統客家老屋及伯公潭…等,故選定本市平鎮區義民公園作為「乙未戰爭紀念意象營造」之預定地,位於平鎮區育達路二段及復旦路二段路口,競圖範圍面積約為0.7公頃。

二、 周遭環境說明

基地北側有石門大圳過嶺支渠流經,周遭設有平興國中、文化國小、育達商職、義興國小、平興國小及復旦中學等形成文教區域,附近公園綠地系統包含復旦親子公園、新勢公園、復旦公園、義興公園、宋屋公園等,另位於復旦路二段對側之褒忠祠(又稱義民廟)為當地居民重要之信仰及交流中心。

老街溪 石門大圳過嶺分渠 褒忠祠 褒忠祠牌坊 復興親子公園現況(1) 復興親子公園現況(2) 復興親子公園現況(3) 復興親子公園現況(4)

陸、 後續規劃說明

後續將公開招標辦理「乙未戰爭紀念公園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本案競圖優勝作品之構想將有機會實現於臨育達路二段之義民公園基地內,另將考量周邊水圳景觀步道及褒忠祠信仰中心等整體景觀,一併改善臨側之復興親子公園,以乙未戰爭紀念為主題設置相關地景式設施,如:歷史解說步道… 等,串聯復興親子公園及義民公園兩座公園,朝向「乙未戰爭紀念公園」之設置願景,預估乙未戰爭紀念公園新建工程費用為新臺幣1.2億元。故本次競圖活動尤歡迎建築事務所、景觀公司、工程顧問公司等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報名參加,並參加後續「乙未戰爭紀念公園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之投標。

後續規劃說明

柒、 創作方案要求

一、 本案以公共裝飾藝術作品與民眾參與,營造紀念公園之公共空間及客家文化景觀張力,豐沛大眾生活環境的視覺與情感認知,以及增進公園空間環境品質,創造親近、欣賞、餐與藝術及藝術對話之空間,增進參觀遊客與社會與社區民眾藝文涵養。

二、 創作建議參考乙未戰爭相關史料及在地客家本色,將質感、視覺、色彩…等因素融合,並考慮作品風格之整體性、在地性的呈現。

三、 作品創作方案以「1件」或「1組多件」方式呈現。需考慮其合法性及著作權。

捌、 競圖對象:

一、 藝術家、景觀建築師、園藝或造園、建築師、空間設計等各大專院校相關科系學生;對地景、裝置、公共藝術、空間佈置等有興趣之專業或社會人士;從事藝術創作、景觀規劃等相關工作內容之工作室或公司,皆可報名參加。

二、 以團體型態參加者,應指派一人為授權代表人。若為公司型態則以公司負責人為授權代表人。

玖、 繳交之文件

一、 第一階段:線上報名

參加藝術創作者應於截止日收件期限前,自下列網址填寫資料: https://goo.gl/mjyqzd 二、 第二階段:繳交作品參加藝術創作者應繳交資料表乙份,資格審查表份、投稿資料一式1份,於截止日收件期限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不以郵戳為憑,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一) 資料表:

參與者應繳交「資格審查表」及「公開徵選報名表」(格式詳見附表一、二)。

(二) 資格證明文件:

  1. 以自然人參加徵選者應檢附「身分證」影本。
  2. 團體應檢附授權代表人之「身份證」影本,以及經團體成員及授權代表人簽名之「團體成員名單及授權書」(格式詳見附表三)。
  3. 公司應另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檢附證件係影本者,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三) 投稿資料:創作作品表現及主題內容

  1. 繳交作品前請先完成報名。
  2. 創作主題及理念說明。
  3. 創作設計圖說(含作品形式、尺寸、材質,並附原創設計稿、平面圖、剖面圖、細部圖、各向立面圖或透視圖、模擬圖),以能充份表示創作構想為原則。
  4. 原圖掃描檔(燒錄製光碟)。
  5. 作品應考量製作成實體意象的可行性,另考量後續設計作品之現場施作,主辦單位有修改之權利。
  6. 下載招標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個人資料同意使用書(親筆簽名及蓋章)。
  7. 比賽作品須未曾公開發表者(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網路發表包含部落格、參加攝影比賽入選佳作以上者),其他參賽者有舉証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8. 本案意象主體工程預估經費為新臺幣2,000萬元。

壹拾、 徵件時間及報名送件方式

一、 徵件時間:106年11月1日(三)至106年12月15日(五)下午6時整止。

二、 送件方式:

(一) 一律以中文直式橫書方式填寫,文字部分以A4尺寸為原則,圖說部分以A3為原則,請摺疊成A4大小後合併於左側中定成冊。內加目錄與頁碼,外袋方面,請著名投遞者、地址、Email及連絡電話(含附表)。

(二) 將創作設計圖說與資料表、資格證明文件、原圖掃描光碟一起裝妥及密封,掛號郵寄,逾時恕不受理(注意:不以郵戳為憑,請自行考量郵寄時程)。

(三) 郵寄地址:104臺北市松江路185號12樓之3活動小組收。

壹拾壹、 競圖徵選方式

三、 資格審查

評選前進行投稿交件資料之審查,繳交資料及圖面不符合本簡章要求之規格者,將不予納入評選,符合規格者進入第一階段評選。

四、 第一階段(入圍):

(一) 每位徵選評審委員勾選10名,統計所有徵選委員之勾選票數後,依據獲得總票數之多寡,將參選作品排序,選出入圍作品進入第二階段決選,如作品未達標準,將採從缺方式辦理。

(二) 初選標準及比例

評分標準 評分比例
設計主題 30%
作品創意表現 40%
整體表現方式 30%

 

(一) 評分採「序位法」進行作業。參賽者就各徵選項目分別評分後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換為序位(分數最高者給予「1」之序位;次高者, 給予「2」之序位,以此類推),合計所有參賽者之序位總數最低,為第1名,並依序選出3名,總平均分數未達75分者不入選名次。

(二) 徵選標準及比例:

評分標準 評分比例
歷史意義的詮釋性 20%
視覺設計與主題呼應度 25%
完整性、合理性與施行可行性 30%
作品與設置基地周邊環境之融合度 25%

壹拾貳、 競圖獎項

一、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50萬元及獎狀乙紙,1名。

二、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0萬元及獎狀乙紙,1名。

三、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30萬元及獎狀乙紙,1名。

四、 得獎作品之獎金一律以「匯款」方式核發,得獎人屆時請於通知日起15日內提供本人受款帳號等相關資料,以利獎金核發作業,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及二代補充健保費。

壹拾參、 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權,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除取消得獎資格,獎狀、獎金如數繳回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須自行負責,概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二、 參選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主辦機關所有,參賽者承諾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有修改、製作、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三、 報名作品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

四、 得獎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依法代得獎金者扣繳10%稅金,而獎項所得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須依規定填寫繳納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五、 參賽者於作品繳交完成後即可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適時補充、修正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請留意網站更新資訊,將以最新公告為主。

壹拾肆、 迴避條款

一、 本案之執行小組、徵選小組成員不得參與個案之投標工作。

二、 本案之代辦單位、顧問、秘書不得參與個案之投標工作。

三、 如有上列情形經檢舉屬實者,取消獲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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