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見世界臺灣」短片徵集競賽

「僑見世界臺灣」短片徵集競賽

報名時間: 2020-10-01 ~ 2020-11-16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

主辦單位Email:2020ocacfilm@gmail.com

一、 活動宗旨

為加深全球華人與臺灣的情感聯繫,廣邀海內外在世界各地求學、工作、移民或僑居的華人,透過短片紀錄其在世界各個角落的心動時刻與精彩大小事,傳達動人的歷程故事,展現創作能量,彰顯臺灣價值。

二、 競賽規範

( 一 ) 競賽主題:

「僑見世界臺灣」

( 二 ) 參賽對象:

海內外認同臺灣之華人,不限個人、團體皆可參加。

1. 競賽組別

( 1 ) 學生組:凡持有學生身分證明之國中小、高中職、大專院校( 含進修部、研究所、在臺就學之外籍學生、應屆畢業生、持有在學證明者 )學生,皆可報名。

( 2 ) 社會人士組:凡持有合法護照或居留證,且認同臺灣之海內外華人,皆可報名。

2. 官方網站報名帳號以個人( 或團體 )為單位。如為團隊參賽,每隊至多以 6 人為限,學生組團體之成員必須全部具備學生身分,但社會組團體則不拘。

3. 每個團隊需派出一位隊長,報名時請以隊長為代表報名,勿多人/隊同時投稿同一件作品,並應載明代表聯絡人( 隊長 )及其他團隊參賽者相關資料。

4. 每人/團體可同時投稿多項作品,但同一作品不得重複投稿。

範例:

( 1 ) 情況一:小委今天創作了作品 A 與作品 B,可以同一個報名帳號投稿,不違反競賽規範。

( 2 ) 情況二:僑僑已將其創作的作品 C 投稿至官網後,朋友阿惠想邀請僑僑一同參賽,此時阿惠需重新註冊團體帳號且將新創作的作品 D 上傳至報名網站,而僑僑已投稿的作品 C 不得用於投稿與阿惠組成的團體。

( 3 ) 情況三:具備學生身分的阿辰想跟朋友們一起組成團體參賽,但因為朋友中除了阿辰之外皆為社會人士,因此阿辰團隊只能報名社會組的團隊競賽。但阿辰若想投稿個人作品,則可選擇以學生身分報名參賽。

5. 受邀擔任評審委員、僑務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人員,不得參賽。

( 三 ) 徵件規格

1. 投稿主題以傳遞參賽者對臺灣土地認同與情感為主,畫面需搭配足以向國內外網友推薦之故事與瞬間美好情懷。

2. 影片素材應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攝影作品,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
參賽者創作之著作,曾於其他徵選活動得獎之影音作品不得參加競賽、不得一稿多投,倘有上述情形,經發現查核後,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3. 影片以 3-5 分鐘內為限( 含片頭、主題內容、片尾卡司介紹等 ),以實際上傳YouTube 後播放時間長短為準,未達 3 分鐘或逾 5 分鐘之影片,將取消競賽資格不另通知。

4. 影片輸出比例為 16:9,解析度為 1920*1080 以上。

5. 投稿短片一律採上傳 YouTube 之方式,不接受郵寄 DVD。

6. YouTube 標題設定為「作品名稱-《僑見世界臺灣》」,影片全片須於畫面直壓「僑見世界臺灣」標誌( Logo )。
範例:僑見臺灣與世界緊緊相擁-《僑見世界臺灣》。

7. 作品上傳至 YouTube 後,影片需設定為不公開影片,並開放嵌入功能。

8. 參賽者於影片製作時,應考量於不同平臺播放之需求,並預留未來加配外文字幕之空間,字級大小設計以舒適觀賞為原則。

( 四 ) 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方式,請將作品上傳至 YouTube 平臺( 需設為不公開影片 ),並至「僑見世界臺灣」活動官網點選「我要參賽」填寫報名表。

需填寫以下資料:

1. 參賽組別( 一件作品僅限報名一組別,同件作品不可重複報名 )

2. 作者簡介( 或團隊名稱,若為團隊參賽,請列出團隊成員姓名 )

3. 作品簡介及創作主題( 300 字以內 )

4. 影片網址

5. 並勾選已了解參賽辦法與授權( 含「注意事項」與「著作權歸屬同意書」 )

( 五 ) 競賽時程

項目 開始時間 結束時間
報名投稿 2020 年 10 月 1 日 2020 年 11 月 16 日( 23:59:59 前為限 )
作品資格審核 2020 年 11 月 17 日 2020 年 11 月 20 日
作品評選 2020 年 11 月 21 日 2020 年 11 月 30 日
入圍公告 2020 年 12 月 1 日
頒獎典禮 2020 年 12 月 21 日,地點:世新大學管理學院國際會議廳 M201 會議室(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 111 號 )

*暫定,主辦單位將另通知得獎者確切日期時間。

得獎名單公告 2020 年 12 月 22 日於活動官網公布

( 六 ) 評分標準

評選項目說明 百分比
主題內涵相符程度 30%
原創性( 含創意 ) 20%
剪輯技巧與短片質感 20%
素材整合力( 故事與敘事性 ) 30%
總分 100%

( 七 ) 競賽獎項

1. 入圍名額:

依評選項目標準,選出「學生組」與「社會人士組」各 16 組,計 32 組。

2. 得獎獎項與名額:

( 1 ) 學生組:

獎項 名額 獎勵( 含稅 )
首獎 1 名 新臺幣 60,000 元、獎盃 1 座
特優獎 1 名 新臺幣 30,000 元、獎盃 1 座
優獎 1 名 新臺幣 20,000 元、獎盃 1 座
佳作 5 名 新臺幣 3,000 元、獎狀 1 紙

( 2 ) 社會組:

獎項 名額 獎勵( 含稅 )
首獎 1 名 新臺幣 80,000 元、獎盃 1 座
特優獎 1 名 新臺幣 50,000 元、獎盃 1 座
優獎 1 名 新臺幣 30,000 元、獎盃 1 座
佳作 5 名 新臺幣 3,000 元、獎狀 1 紙

3. 入圍者皆可獲得入圍獎狀一紙。

4. 頒獎典禮宣佈名次,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之標準得予以從缺。

( 八 ) 得獎者規範

1. 得獎者若未滿二十歲需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如附錄一 )。

2. 得獎者應簽署領據領取獎金,並依中華民國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扣除所得稅,得獎者若不願配合,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如得獎者,配合政府防範新冠肺炎疫情政策未能出席頒獎典禮,將以郵件方式進行,6 日內將領據寄回承辦單位,再進行匯款作業;講座將另行寄達。 )

3. 得獎者應簽訂「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如附錄二 )。

三、活動相關單位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

執行單位:世新大學

活動官網: Film.Taiwan-World.Net

活動客服:2020ocacfilm@gmail.com

四、注意事項

( 一 ) 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影像與音樂需為參賽者本人( 團體 )之原創著作,或經原創作人同意授權參賽。

2. 參賽作品之素材應確認擁有著作權,不得使用( 含部分畫面 )侵權疑慮的圖像、影像或音樂,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著作。主辦單位不承擔包括( 但不限於 )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糾紛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3. 參賽作品內容需積極、健康、正面,避免種族、宗教、性別、政治及文化爭議議題,無色情暴力、血腥、毀謗、人身攻擊、侵害他人隱私、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公共秩序,與違反本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形。

4. 參賽作品若因 YouTube 自動偵測版權而無法上傳至「僑見世界臺灣」頻道,需將參賽影片從個人( 或團隊 )YouTube 平臺影片先行下架。

5. 得獎者須同意授權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下列授權範圍:

( 1 ) 利用行為:僑委會依重製、公開上映、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傳輸及散布之著作權法規定之方式利用

( 2 ) 利用之地域( 場地 ):不限地域

( 3 ) 利用之時間:不限時間

( 4 ) 利用之次數:不限次數

( 5 ) 可否再授權:可再授權第三人為上述之利用

( 6 ) 權利金:無償授權

6. 得獎影片為國內外宣傳之用,參賽作品需保留原始未壓縮之檔案或素材,以利作品得獎後提供主辦單位視需加配外文字幕。如主辦單位校對資訊時對該作品有資訊正確與否之疑慮,有權要求作者重新查證,並更正影片內容的字卡或字幕,重新提供影片檔案,不得有議。

( 二 ) 版權說明

1. 報名完成視同已同意本活動規則,如出現上述糾紛,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其參賽資格及追回獎項的權利。

2. 得獎者需簽署「著作權歸屬同意書」 1 式 2 份。主辦單位得對所有參賽得獎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對外推廣。

3. 主辦單位享有所有作品的資訊網路傳播權,有權將所有作品刊登在主辦單位相關數位平臺與網站、平面雜誌等相關業務等內容。

4. 主辦單位可要求得獎者提供原始得獎影片規格的影音檔案、字幕稿與光碟等並不予退還,以進行國內外推廣使用。

5. 主辦單位如接獲檢舉參賽作品著作權有爭議,或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有權取消參賽資格;若引發相關爭議,參賽者應自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 三 ) 獎金聲明

1.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參加任何活動得獎,獎項金額超過新臺幣 1,000 元( 以年度計算 ),得獎人需做得獎申報扣繳,並提供申報相關文件〈領獎簽收表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且須於年度報稅計入個人所得。獎項金額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稅額,超過新臺幣 23,800 元,令代扣 1.91%二代健保稅額。非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獲獎者,則依規定扣除 20%稅額。

2. 得獎名單公佈後,未出席頒獎典禮者將寄送獲獎通知至得獎者電子信箱,請於指定時間內( 國內外皆 6 天內 )寄回領獎領據、著作權歸屬同意書,以及得獎影片有字幕版與無字幕版之原始光碟。

( 四 ) 其他

1. 如出現參賽及著作權等糾紛,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其參賽資格及追回獎項的權利。參賽者違反本活動辦法或涉及侵權或有不法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者的參賽資格並保留追回獎項的權利;有關著作權相關細部說明,請參閱本活動之「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

2.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及同意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參加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

3. 參賽者報名時需勾選我已了解參賽辦法與授權。

4. 主辦單位有權經評審委員過半數同意對參賽作品表現與評選結果以「從缺」或「增加他項得獎名額」辦理。

5. 以上辦法若有不足之處,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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