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見君再來,尋找下一個巨星」109年僑生鄧麗君金曲歌唱比賽

「僑見君再來,尋找下一個巨星」109年僑生鄧麗君金曲歌唱比賽

 總獎金: 22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9-21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

主辦單位電話: +886-965-426-080

活動說明

今年適逢「亞洲歌姫」鄧麗君逝世25週年,她動人的歌聲風靡華人圈,被譽為「有華人的地方,就有鄧麗君的歌」!鄧麗君唱紅無數經典歌曲,像《小城故事》、《甜蜜蜜》、《月亮代表我的心》…等,不僅家喻戶曉,更是跨越時間與空間,不分族群及世代傳唱至今。

「僑見君再來,尋找下一個巨星」109年僑生鄧麗君金曲歌唱比賽

僑務委員會為鼓勵目前在臺在學的僑生,一同參與中華民國109年雙十國慶慶祝活動,達到歡慶國慶、凝聚僑心目的,特結合深受海內外僑胞喜愛的鄧麗君歌曲辦理「109年僑生鄧麗君金曲歌唱比賽」。

邀請喜愛唱歌表演的僑生報名參加,發揮創意巧思,重新詮釋鄧麗君金曲,贏得歌唱冠軍,除抱回高額獎金10萬元,還有機會站上國慶晚會舞臺演出!

活動總獎金22萬元,第一名獨得10萬元( 稅前 ),「僑見君再來,尋找下一個巨星」,等你來挑戰!

參賽資格

  • 在臺在學僑生( 包含109年度畢業之在臺僑生,不含陸生及外籍生 ),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參賽,已有簽定唱片( 演藝經紀 )合約之職業歌手,不得參賽。
  • 前項資格經查證如不符將取消參賽資格。

活動期程

  • 初賽線上報名送件:即日起至109年9月21日上午10時
  • 初賽線上評選:109年9月21日至109年9月25日
  • 入圍名單公布:109年9月29日中午12時
  • 決賽暨頒獎典禮:109年10月7日下午1時至5時( 東吳大學松怡廳 )
  • 得獎名單公布:109年10月7日現場公佈與10月8日網站公佈
  • 第一名國慶晚會表演:109年10月9日

比賽指定曲

本活動分為初賽及決賽兩階段,初賽採「線上報名送件」方式辦理,決賽將於東吳大學松怡廳「現場比賽」,所有參賽者需選擇一首比賽指定曲參加,初賽與決賽皆為同一曲目。 比賽指定曲目如下:

  1. 但願人長久( 詞:蘇軾 / 曲:梁弘志 )
  2. 南海姑娘( 詞:莊奴 / 曲:湯尼 )
  3. 你怎麼說( 詞:上官亮 / 曲:司馬亮 )
  4. 甜蜜蜜( 詞:莊奴 / 曲:印尼民謠 )
  5. 小城故事( 詞:莊奴 / 曲:湯尼 )
  6. 夜來香( 詞:黎錦光 / 曲:黎錦光 )
  7. 月亮代表我的心( 詞:孫儀 / 曲:湯尼 )

評分標準

線上初賽

由二位專業評審依初賽評分標準進行評分,評分加總後依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以序位合計值最低者為第一,次低者為第二,並依序類推。若序位相同,將以配分最高之「技巧」項目之得分較高者取得優選,初賽將評選15組入圍者進入決賽。

初賽評分項目 分數百分比 技巧 40% 音色 30% 咬字 20% 創意 10%

現場決賽

由三位專業評審依決賽評分標準進行評分,評分加總後依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以序位合計值最低者為第一,次低者為第二,並依序類推。若序位相同,將以「技巧」項目之得分較高者取得優選,決賽將評選出前三名及優選三名。

決賽評分項目 分數百分比 技巧 30% 音色 20% 舞臺表現及服裝造型 30% 咬字 10% 創意 10%

比賽獎勵

獎項 獎金 獎勵 第一名 新臺幣10萬元整( 稅前 ) 獎座一座、獎狀乙幀 第二名 新臺幣6萬元整( 稅前 ) 獎座一座、獎狀乙幀 第三名 新臺幣3萬元整( 稅前 ) 獎座一座、獎狀乙幀 優選3名 新臺幣各1萬元整( 稅前 ) 獎座一座、獎狀乙幀

賽程說明

  1. 初賽報名 – 即日起至9月21日上午10時
  2. 入圍公布 – 9月29日中午12時
  3. 決賽頒獎 – 10月7日下午1時至5時
  4. 國慶表演 – 10月9日

1. 初賽報名

初賽採網路報名送件方式,參賽者選擇一首比賽指定曲,自行進行演唱錄製整首歌曲( 手機或任何錄影裝置皆可,格式mp4,檔案不超過1GB ),表演及演唱方式不拘,可以自彈自唱或清唱或音樂伴奏等型式,唯不能剪輯後製,需一鏡到底呈現演唱畫面。參賽影片僅供初賽評審評分之用,不對外公開。另為示公平,初賽評分時每組參賽者僅顯示代號,不揭示真實姓名及學校等資訊。

點選”我要報名”填寫相關個人資訊與上傳身分證明文件上傳演唱影片檔完成活動報名

2. 入圍公告

初賽將評選15組入圍者進入決賽,15組入圍名單預計於109年9月29日中午12時公佈,並由系統抽籤決定決賽演唱順序。

★入圍注意事項★

每位入圍者需出席109年10月7日歌唱比賽決賽,若當天未出席者,將視為放棄參賽資格。

比賽當日現場提供鋼琴,供入圍組合於表演時使用,若使用其他樂器或需要播放音樂伴奏,請於工作人員通知您入圍決賽時告知並自行準備,俾利109年10月7日決賽彩排,不接受決賽當日告知。

主辦單位將提供入選決賽者居住縣市( 北北基以外 )至臺北市之自強號火車來回車票補助費,如有需要請於109年9月30日前告知;另如有需要發給學校請假函亦請於109年9月30日前告知。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決賽當天參賽者演出中請勿攝錄影及錄音。

3. 決賽頒獎

決賽現場15位入圍者依系統抽籤順序上臺現場演唱,由三位專業評審現場評分,選出前三名及優選三名,隨後即舉辦頒獎典禮。
決賽暨頒獎典禮地點 : 東吳大學松怡廳 ( 臺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 )

4. 國慶晚會表演

比賽第一名得主,將由本活動承辦廠商於109年10月9日陪同前往國慶晚會現場,需配合主辦單位進行彩排與演唱比賽歌曲,若未依照規定前往將取消得獎資格與獎金,並依序遞補。

「僑見君再來.尋找下一個巨星」

「僑見君再來.尋找下一個巨星」

活動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之指定曲主辦單位已取得重製權和改作權,參賽者可重製和改編,但參賽者歌曲改編涉及「指定曲」外的他人音樂著作權或抄襲他人著作,若發現或是產生相關侵權爭議,概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本會將會取消該參賽者報名資格或得獎者得獎資格。
  2. 獎金領據上簽收之姓名須應與報名時填寫之基本資料表上參賽者相同,不得中途更換。如為多人共組一隊報名,須於同一領據上依序分別填寫個人資料。得獎者請提供匯款帳戶,主辦單位將於活動結束後將已扣除相關稅額之獎金匯款至得獎者帳戶。
  3.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者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喪失參賽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4.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上傳之資料有延遲、錯誤、無法辨識或損毀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不得因此異議。
  5. 活動因遇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或重大政策變動等因素,致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6. 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定,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賽者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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