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影.赤灣」生態攝影比賽 2016

「光影.赤灣」生態攝影比賽 2016

報名時間: 2015-12-02 ~ 2016-06-30

主辦機構: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
協辦機構:生態教育及資源中心、綠色力量及生態協會
支持機構:香港大專學生攝影聯會及中國香港旅行遠足聯會

比賽目的:

宣傳香港美麗的海岸環境和多樣性的海岸生態,並加強公眾對海岸環境保育的意識。

比賽主題:

作品須以船灣海、吐露港或赤門海峽內兩岸的生境、生態、動植物及當中的有趣故事為主題,啟發市民欣賞及珍惜這片地方,藉此傳達海岸保育的信息。

參賽資格:

  1. 持有有效全日制學生證人士(只適用於參加學生組人士)。
  2.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人士(只適用於參加公開組人士)。
  3.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於船灣海、吐露港或赤門海峽內兩岸範圍內拍攝。

比賽組別及項目:

比賽分為兩個組別:

  1. 學生組
  2. 公開組(十六歲以上香港居民)

每個組別設有三個比賽項目:

  1. 廣角照片–環境
  2. 廣角照片–生態
  3. 微距照片–生態

比賽規則:

  1. 參賽者不可同時參加學生組及公開組比賽。
  2. 參賽者必須以數碼檔案(JPEG或TIFF格式,相片之檔案不少於2MB。RAW檔案將不被接納)提交照片。
  3. 參賽者可參加一個或所有比賽項目,每項目最多可提交10份作品參賽。
  4. 所有作品一經接收,概不發還。
  5.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是參賽者的原作照片,參賽前不曾出售、出版或參與任何其他攝影比賽。
  6. 參賽者如未滿十八歲,須獲家長/監護人同意下參與比賽及簽署聲明,並遵從主辦單位的比賽規則。
  7. 如發現參賽者不符合上述比賽規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作品。主辦單位亦有權適時修改比賽規則,恕不另行通知。
  8. 參賽作品一旦入圍,參賽者必須提交作品的原數碼影像檔案(JPEG或TIFF,檔案大小約為5MB)。如未能提交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者的得獎資格。
  9. 比賽結果以主辦單位的決定為準,參賽者不得異議。
  10. 所有主辦單位工作人員、比賽評委及其直系親屬均不得參加此項比賽。

參賽方法

可經學校索取或從這裡下載參加表格:
參加表格

比賽章程

參賽者請把以下文件:

  1. 填妥並簽署的參加表格。
  2. 含作品的光碟(CD或DVD)。
  3. 學生證副本(只適用於參加學生組人士)。

經由學校或自行遞交/郵寄至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七樓漁農自然護理署海洋護理科(東區)。信封面請註明:「光影.赤灣」生態攝影比賽2016。
參賽者亦可將參賽作品及所需文件,連同已填妥並簽署的參賽表格電子檔,電郵至mar_con_east@afcd.gov.hk,收到確認電郵方為成功遞交。

作品收集日期

2015年11月1日-2016年6月30日

截止日期

2016年6月30日[郵寄的參賽作品以郵戳所示日期為準]

評審標準

  1. 整體美感(40%)
  2. 攝影技巧(30%)
  3. 訊息表達及趣味性(30%)

評審團

  1. 程詩灝先生
    生態教育及資源中心總監
  2. 蘇毅雄先生
    著名香港生態攝影師及生態協會總監兼創辦人
  3. 潘瑞輝先生
    資深香港自然生態攝影師
  4. 程詩詠先生
    資深香港新聞攝影師
  5. 呂德恒先生
    綠色力量高級保育經理

獎項及獎品

每個組別及項目各設以下獎項:

獎 項 獎 品
冠 軍   ( 1 名 ) 港 幣 一 千 五 元 書 券 及 獎 狀 乙 張
亞 軍   ( 1 名 ) 港 幣 八 百 元 書 券 及 獎 狀 乙 張
季 軍   ( 1 名 ) 港 幣 五 百 元 書 券 及 獎 狀 乙 張
優 異 獎 ( 5 名 ) 港 幣 一 百 元 書 券 及 獎 狀 乙 張

賽果公布

比賽結果將於2016年9月30日或之前在漁護署網頁公布。得獎者將另函通知,並會獲邀出席頒獎典禮。每組別的冠軍將有可能被邀請於頒獎典禮,介紹他們的得獎作品及分享他們的拍攝心得。

查詢

漁護署
地址: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七樓海洋護理科(東區)
電話:21507187/21507190
傳真:23774427
電郵:mar_con_east@afcd.gov.hk
網址:http://www.afcd.gov.hk/tc_chi/conservation/con_mar/con_mar_cor/
MCC2016_competition.html
Facebook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tkpc2016

版權

  1. 參賽者須遵守相關版權法。如發現參賽者侵犯版權或其他相關罪行,當中包括但不限於遞交借用、轉載、複製及假冒的參賽作品等,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參賽者應當自行承擔法律責任,任何法律糾紛一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2. 參賽者必須同意主辦單位保留權利,可複製、使用、修飾、展示、刊登及發放所提交的作品,或於任何媒體發放,作宣傳或教育之用,不另致酬及另行通知。
  3. 參賽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擁有所提交作品的知識產權,可於任何場合發放、展示或刊登作品作為(但不限於)推廣海岸保育教育活動之用。
  4. 參賽者在簽署報名表格後,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上述所有條款及規則,並無保留下解除任何主辦單位因刊登其作品的任何法律責任及同意賠償所違章而引起主辦單位的損失。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個人資料是由參賽者自願提供,有關資料只會用作參與漁農自然護理署有關活動之用。資料只會提供處理申請的人員參閱,作為審批、聯絡及相關的用途。參賽者如需要查詢或修改所提供的個人資料,請以書信方式向本署職員查詢。參賽者如未能提供足夠、正確和清楚的資料,我們可能未能處理有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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