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樂活.fun聲桃園」桃園好聲音歌唱比賽
桃園市桃園國際青年商會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全民樂活 fun聲桃園』桃園好聲音歌唱比賽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桃園市桃園國際青年商會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本會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一、桃園市桃園國際青年商會( 以下簡稱本會 )因辦理『全民樂活 fun聲桃園』桃園好聲音歌唱比賽活動特定目的而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及聯絡方式( 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E-MAIL、居住或工作地址 )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二、本會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依本會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三、本會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本會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五、本會將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六、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會行使之下列權利:
( 一 )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 )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 )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五 )請求刪除。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會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 條規定,本會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七、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會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八、本會因業務需要而委託其他機關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將善盡監督之責。
九、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會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人已充分知悉貴所上述告知事項。
二、本人同意貴會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
立同意書人:
監護人簽名: ( 未滿18歲須請監護人在此處簽名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全民樂活.fun聲桃園」桃園好聲音歌唱比賽相關競賽:
- 2021「全民樂活.fun聲桃園」桃園好聲音歌唱比賽2021「全民樂活.fun聲桃園」桃園好聲音歌唱比賽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0年5月23日(日)23:59止。 比賽時間:110年6月13日(日) 五、比賽地點: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8號) 參加資格:設籍或居住於桃園市之全體市民,對唱歌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 「全民樂活.fun聲桃園」桃園好聲音歌唱比賽「全民樂活.fun聲桃園」桃園好聲音歌唱比賽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9年11月15日(日)23:59止。 青年組首獎5,000元獎金、獎盃; 社會組首獎5,000元獎金、獎。 比賽組別: 青年組:目前在學中並持有學生證之學生。 社會組:已畢業之社會人士。 未滿20歲則需經監護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