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樂活.fun聲桃園」桃園好聲音歌唱比賽
未成年人參加本會『全民樂活 fun聲桃園』桃園好聲音歌唱比賽監護人同意書
監護人您好:
為了保障您子女的權益,請務必詳細的閱讀本同意書之各項內容。
1.桃園市桃園國際青年商會( 以下簡稱本會 )為辦理『全民樂活 fun聲桃園』桃園好聲音歌唱比賽相關業務之需求,取得您自由提供的子女個人資料,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本會將依法處理及利用您子女的個人資料。
2.您所提供以下的子女個人資料:姓名及聯絡方式( 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或聯絡地址 )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子女個人之資料皆受本會保全維護,並僅限於公務使用。
3.您同意本會以您所提供的子女個人資料確認您子女的身分、與您進行聯絡、提供您本會之相關業務資訊,以及其他隱私權保護政策規範之使用方式。
4.您所提供之子女個人資料,若經檢舉或本會發現不足以確認您子女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本會有權終止您子女應享之權利。
5.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子女個人資料向本會(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但因( 1 )妨害國家安全、外交及軍事機密、整體經濟利益或其他國家重大利益( 2 )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 3 )妨害本會或第三人之重大利益,本會得拒絕之。
6.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本會將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但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7.本會如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或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子女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應查明後,於電話或信函或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中,擇其適當方式通知您。
8.您瞭解此一同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書面同意本會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子女個人資料之效果。
※當您在線上表單打勾完成後,即視為您已詳閱並了解本同意書的內容,且同意子女參加本會辦理之『全民樂活 fun聲桃園』桃園好聲音歌唱比賽活動並遵守所有事項,謝謝。
學生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監護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敬祝
健康愉快
桃園市桃園國際青年商會敬啟
「全民樂活.fun聲桃園」桃園好聲音歌唱比賽相關競賽:
- 2021「全民樂活.fun聲桃園」桃園好聲音歌唱比賽2021「全民樂活.fun聲桃園」桃園好聲音歌唱比賽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0年5月23日(日)23:59止。 比賽時間:110年6月13日(日) 五、比賽地點: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8號) 參加資格:設籍或居住於桃園市之全體市民,對唱歌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 「全民樂活.fun聲桃園」桃園好聲音歌唱比賽「全民樂活.fun聲桃園」桃園好聲音歌唱比賽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9年11月15日(日)23:59止。 青年組首獎5,000元獎金、獎盃; 社會組首獎5,000元獎金、獎。 比賽組別: 青年組:目前在學中並持有學生證之學生。 社會組:已畢業之社會人士。 未滿20歲則需經監護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