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鼓鳴心」縱谷客韻季尬鼓比賽

「客鼓鳴心」縱谷客韻季尬鼓比賽

 總獎金: 276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6-30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3-852-7843

壹、前言:

鼓王爭霸戰是為了慶祝富源(舊地名拔仔庄,包含現今的富民、富源及富興村)保安宮內供奉主神—城隍爺聖誕而衍生的活動。

為深耕客家在地節慶,並重塑客庄共同記憶,維護客家文化特色,期透過活動的辦理,扶植鼓藝民俗技藝團體,提供一個展演平台,經由創意發想及練習,凝聚團體向心力,彼此切磋鼓藝、鼓技,俾達到永續傳承民俗技藝文化之目的。

貳、指導單位:

客家委員會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承辦單位: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

參、比賽時間:

社會組訂於112年7月15日(星期六)10:00〜12:00辦理(暫訂)。

學生組訂於112年7月15日(星期六)13:00〜16:00辦理(暫訂)。

比賽地點:

花蓮縣瑞穗鄉富源國民小學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星期五)或各組別達預計招收隊數額滿為止,請儘早報名,以免向隅。

報名方式:

請洽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或屆時得標廠商

肆、活動辦理方式:

一、 活動辦法:

(一) 參賽資格:

1. 社會組:不分年齡,自由組隊。

2. 學生組:國小、國中學生。

(二) 競賽內容:

1. 社會組

(1) 預計招收10隊。

(2) 每隊人數11-30人,隊員需全程参與競賽。為展現團隊形象,且服裝或其配件需含客家或染布元素,並請遵守善良風俗及國民生活禮儀,禁止穿拖鞋比賽。

(3) 演繹方式以鼓及鑼鈸為中心,輔以其他樂器,藉鼓聲引導隊伍整體氣氛,全程擂鼓演出於6-8分鐘內完成。

(4) 歡迎参賽團隊發揮創意,結合彩粧、服裝、道具(禁止使用有危險性的器械兵刃),以及各類雜耍、陣頭,應用客家元素及環保資源再利用政策概念等方式,以增加活動的精采及熱鬧性,並發揚客家文化之美。

(5) 本府提供105年鼓樂徵選入選鼓曲供參,請自本府客家事務處網站下載 ( http://hk.hl.gov.tw)。

(6) 尬鼓比賽進行時將有專人於場邊引導,並於比賽結束時鳴哨告知。

(7) 活動當日因氣候炎熱,比賽場地之地面溫度高,建議不要赤腳或坐地演出。

(8) 評分標準:聘鼓藝專長裁判5人進行評審,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鼓技成熟度 60%
鑼鈸等其他樂器和諧度 20%
其他文化創意表現 5%
服裝造型表現(具客家、環保或染布元素) 5%
團隊表現(合作默契) 10%

(9)扣分標準:

A. 嚴重疏失

違規參賽,如人數不足或超過,將不列入冠、亞、季軍及特優名次。

B. 普通疏失

不滿6分鐘或超過8分鐘者,每不足或超過1分鐘扣總分1分。

2. 學生組

(1) 預計招收15隊

(2) 每隊人數6-30人,隊員需全程参與競賽。為展現團隊形象,且服裝或其配件需含客家或染布元素,並請遵守善良風俗及國民生活禮儀,禁止穿拖鞋比賽。

(3) 創意尬鼓競技賽,不論使用傳统大鼓或中式鼓、西洋鼓、東洋鼓、花鼓、創意鼓均可。特別歡迎参加團隊發揮創意,將客家元素及環保資源再利用政策概念展現在彩妝、服飾及道具製作(禁止使用有危險性的器械兵刃)。

(4) 參賽隊伍於一定範圍內,或動或靜,展現鼓藝技巧及團隊精神,全程擂鼓演出於5-8分鐘內完成,每不足或超過1分鐘扣總分1分。

(5) 比賽進行時將有專人於場邊引導,並於比賽結束時鳴哨告知。

(6) 活動當日因氣候炎熱,比賽場地地面溫度高,建議不要赤腳或坐地演出。

(7) 評分標準:聘鼓藝及美學專長裁判5人進行評審,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鼓技成熟度 55%
鑼鈸等其他樂器和諧度 10%
其他文化創意表現 10%
服裝造型表現(具客家、環保或染布元素) 10%
團隊表現(合作默契) 15%

(8)扣分標準:

A. 嚴重疏失

違規參賽,如人數不足或超過,將不列入冠、亞、季軍及特優名次。

B. 普通疏失

不滿5分鐘或超過8分鐘者,每不足或超過1分鐘扣總分1分。

(三) 獎勵辦法:

1. 社會組:

評選出2023客鼓鳴心─縱谷客韻季冠軍頒發獎金5萬元整及獎盃1 座、亞軍頒發獎金3萬元整及獎盃1座、季軍頒發獎金2萬元整及獎盃1座、另列3名特優隊伍頒發獎金1萬元整及獎盃1座;其餘未得獎隊伍頒贈表演費8,000元整及紀念錦旗1面。

2. 學生組:

評選出2023客鼓鳴心─縱谷客韻季冠軍頒發獎金5萬元整及獎盃1 座、亞軍頒發獎金3萬元整及獎盃1座、季軍頒發獎金2萬元整及獎盃1座、另列4名特優隊伍頒發獎金1萬元整及獎盃1座;其餘未得獎隊伍頒贈表演費8,000元整及紀念錦旗1面。

3. 若社會組參賽隊伍少於6隊、學生組參賽隊伍少於7隊,得以觀摩表演方式辦理,並頒贈表演費。

4. 獲獎團隊將於賽後接受長官或現場貴賓頒獎,獲前3名之隊伍有機會受邀成為爾後本處辦理活動邀約之表演團隊。

5. 獲獎團隊於賽後頒贈獎狀1幀、未獲獎團隊頒贈參賽證明。

6. 獲獎團隊指導老師頒贈獎狀1幀。

7. 參賽團隊請於賽前一星期內提供參賽者及指導老師名單,以利製作獎狀及參賽證明。

(四) 參賽補助內容:

1. 參賽補助費:

依序完成報名,並遵守簡章各項規定前來競賽後,將補助參賽團隊「交通費」或「參賽服裝租賃費」或「道具製作材料費」等,每隊補助上限新臺幣15,000元整(需檢附發票或收據)。

2. 鼓藝研習費:

(1) 為使參加尬鼓競技隊伍的鼓藝能精益求精,提供申請隊伍16小時之鼓藝研習,可由該團隊或由本府推薦專業鼓藝教師進行教學,每小時講師費最高新臺幣1,000元整,申請時需先提供課程表及授課老師簡歷,作為申請之憑據,費用於比賽後直接撥付予講師,組隊後未參賽者將不予撥付研習講師費。

(2) 報名後將建置line群組,研習時間若有異動請事先告知,並請於上課當日於群組傳送上課照片3-4張,若未依表訂時間研習2次以上將取消研習補助費用。

二、 保證金、報名費收取方式

(一) 為避免報名後卻未前來參賽,而損及其他欲參賽隊伍之權利,於報名時將收取新台幣3,000元之保證金。

(二) 若已報名之參賽隊伍,於比賽當日無故不到場參賽,將沒收該保證金,不得異議。

(三) 已參賽之隊伍,參賽當日無息退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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