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青瓷韻味.揚虞舜清風」全國清廉青瓷作品創作大獎賽
為打造新時代“虞舜清風”,通過深入挖掘上虞青瓷的清廉文化基因,持續深化清廉上虞建設,助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獻禮建黨100週年。經研究,決定開展全國清廉青瓷作品創作大獎賽活動。
一、活動主題
展青瓷韻味 揚虞舜清風
二、組織架構
主辦單位:中共紹興市上虞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紹興市上虞區監察委員會
承辦單位:紹興市上虞區文化廣電旅遊局、浙江省上虞曹娥江旅遊度假區管理委員會
執行單位:紹興市上虞區越窯青瓷研究所、上虞青·現代國際陶藝中心
三、活動時間及內容
( 一 )2021年2月26日-4月30日為作品徵集期;參賽作品截稿日期:2021年4月30日。
( 二 )2021年5月1日至7月10日為作品評獎期、5月上旬組織專家評選。
( 三 )2021年8月,公佈比賽結果。
四、參賽對象
大賽面向全國藝術類高校、陶瓷企業和工作室、陶瓷藝術工作者、藝術設計工作者。本次活動單位、團體和自然人均可參賽( 以下簡稱參賽人 )。
五、獎項類別、作品規格及具體要求
( 一 )獎項類別
1.清廉青瓷設計創意獎
2.清廉青瓷實物創作獎
( 二 )作品規格
1. 清廉青瓷設計創意獎
作品數量不限。圍繞清廉文化主題,注入青瓷文化基因( 鼓勵使用越窯青瓷釉色或元素 )。提交紙質彩色設計效果圖和CAD格式電子稿各一份,同時提交150字以內的設計說明( 詳見附件一 ),且設計的作品必須是有具體尺寸標注、可以轉化為實物的清廉青瓷文創產品。
2. 清廉青瓷實物創作獎
作品數量不限。鼓勵使用越窯青瓷釉色或元素,也可融入全國各大窯口的陶瓷創作元素,打造新時代清廉文化新高地。同時提交150字以內的設計說明( 詳見附件一 )。
( 三 )作品要求
1.參賽作品上不得留存單位或個人任何信息,一經發現即取消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必須是原創作品,能結合上虞地域文化中的清廉特質,專為本次大獎賽創作,曾經參加過其他設計競賽或為第三方服務設計的作品或已在其他場合使用發表過的作品不得參賽,參賽人必須保證在各方面均沒有違反或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凡參賽作品涉及版權、肖像權等法律糾紛,責任由參賽人自負,參賽人同時須嚴格遵守活動處理侵權投訴的程序。
3. 作品必須完整且製作精良,寄送過程中的安全由參賽人自負,一經參賽,所有作品不予退還給參賽人。參賽作品的設計費、模型、製作費用等均由參賽人自行負擔。
( 四 )作品報送方式
作品寄送地址: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城北文化藝術中心4樓401A。
郵箱: 372869063@qq.com
聯系人:小杜
0575-82597620、13967531910
六、獎項評選與設置
( 一 )參賽作品評獎以單件( 組 )作品計獎。
( 二 )本次活動設清廉青瓷設計創意獎和清廉青瓷實物創作獎兩個獎項。
- 清廉青瓷設計創意獎:設一等獎1名,獎金3萬元,二等獎2名,獎金各2萬元,三等獎3名,獎金各1萬元,優秀獎20名,獎金各1000元;
- 清廉青瓷實物創作獎:設一等獎1名,獎金5萬元,二等獎2名,獎金各3萬元,三等獎3名,獎金各1萬元,優秀獎20名,獎金各2000元。
( 三 )參賽人可以參加1個獎項,也可以參加2個獎項。但同一個創意設計作品不能參加2個獎項。
七、其他
( 一 )本次活動秉承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活動主辦方對專家評選過程邀請紹興市上虞公證處全程公證。
( 二 )活動評委全部外聘,由藝術設計和工藝美術等方面專家組成。
( 三 )參賽人應仔細填寫參賽報名表,錯填或未填寫聯系方式導致無法聯絡的,責任由參賽人自行承擔。
( 四 )參賽人在評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評選期間一經發現或有人舉報查實後即取消參賽資格。
( 五 )主辦方享有對所有參賽獲獎作品進行( 再設計、生產 )展示、出版以及其他形式的宣傳等權益,作者擁有署名權。未經主辦方書面許可,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場所使用。
( 六 )主辦方享有對所有參賽獲獎作品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知識產權保護的權利,所申請的知識產權歸浙江省上虞曹娥江旅遊度假區管理委員會所持有。
( 七 )為保證作品質量,主辦方有保留對部分獎項空缺或減少的權利。
( 八 )活動結束後,獲獎作品將統一在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瓷源文化小鎮三上美術館展出。
( 九 )當遇到以下情況時,主辦方有權收回獎牌、證書、獎金:1. 獲獎作品侵犯了其他作品的知識產權;2. 獲獎作品評選過程中有其他弄虛作假情況經查實的;3. 參賽人在未通知主辦方的情況下對獲獎作品進行重大修改,並繼續在該作品上使用獲獎稱號或利用其進行宣傳。
( 十 )參賽人應全面瞭解本次大賽規則。凡提交參賽作品者,視為已全面瞭解並接受大賽規則,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
( 十一 )報名表請登錄網站:
http://www.shangyu.gov.cn/art/2021/2/26/art_1298008_59002278.html 下載附件。
紹興市上虞區文化廣電旅遊局
浙江省上虞曹娥江旅遊度假區管理委員會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