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挺你.超值玩翻台南」台南遊程徵件
計畫目的
台南近年觀光旅遊興盛,有高山、有潟湖、有廣大的平原,更有西拉雅、雲嘉南、台江等3個國家級風景區與國家公園,是國人首選都市之一,112年清明連假人潮滿旅宿夯,湧進逾450萬人次的旅客帶動觀光效益。
外地人喜好鑽巷弄找驚奇,當地人每每我家轉角「熊尬意」, 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特別推出遊程徵件活動,期望外地旅客或在地人們分享或設計自己最私藏、最推薦的自由行兩天一夜台南旅遊攻略,分享最新、最chill、最夏趴、最獨一無二的台南旅遊體驗及感動。
徵件內容
- 徵件主題限制:以1個人新台幣13,000元為上限,規劃結合台南市景點、打卡地標、美食、人文、節慶等主題之2日遊自由行遊程。
- 徵件對象:凡對台南旅遊有興趣,且得於要求旅費額度下(新台幣13,000元)規劃遊程之民眾,均可以報名參與。
-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2年5月10日。
- 報名方式:至本網站以線上登錄方式報名,並依網站上所列明條件撰述遊程相關資訊及上傳完整遊程企劃書文件,始符合參賽資格。
- 徵件遊程企劃書文件規格:
遊程設計以2天1夜,且每人總經費不超出新台幣13,000元之台南自由行為主,除起訖點外,安排之停留點均須為台南境內之景點、美食、地標、住宿…等。
遊程設計內容應包含:遊程主題與理念、行程簡述及總花費、建議旅遊類型、適合季節、遊程特色、遊程規劃內容(或交通路線圖)、預算表、其他,根據上述內容製作成簡易企劃書,呈現設計規劃之理念,投稿之遊程企劃書至少應含以下內容 :
- 主題:由參賽者自訂主題路線,結合周邊景點、特殊景觀、人文歷史、民俗節慶、美食小吃、觀光與產業資源特色,輔以精緻與創意旅遊理念,建構旅遊品質與深度。
- 適合季節:由參賽者自行撰述,請註明所安排之行程的適合季節。
- 遊程特色:由參賽者自行撰述。
- 詳細遊程規畫內容(或交通路線圖):請於開頭提供行程簡述,而後由參賽者自行撰述。
- 行程預算表:請於開頭提供總經費。
- 住宿、餐膳安排:住宿以合法住宿地點為原則,並依行程規劃說明三餐用膳地點或在地風味餐等方式。
- 遊程企劃書除原應含之項目外,可自行增列其它內容。
行程經費以合乎市場行情為原則,請編列每人合理估價,遊程交通工具不限,可結合其它安全便利之公共運具,遊程之時間、地點及活動安排,應考量各運具實際班表及時刻。
企劃書內容宜精簡且總頁數不得超過8頁(不含封面、圖、表及附件),建議以中文為主直式橫書,由左至右繕打,字體及大小以標楷體14點為原則,(評審時將以A4尺寸輸出裝訂提供評審委員評審)。
為維持競賽公平性,企劃書封面、內文皆不得出現任何有關參賽者姓名、電話、學校…等個資或可辨識著作人之資料,違者每出現一次將扣總成績一分。
加減分:行程安排應具合理性,以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尤佳(起迄點之交通工具、行程安排及花費亦可清楚敘明於企劃書內),相關觀光資源及停留點應於收件時間前未受大幅變動,住宿須以合法旅宿業者進行住宿規劃,違者評審委員得以酌予扣分)。
評分方式及獎金
玩翻台南「最佳行程獎」
- 第一名:旅遊基金新台幣13,000元
- 第二名:旅遊基金新台幣8,000元。
- 第三名:旅遊基金新台幣5,000元。
- 佳作2名:旅遊基金新台幣2,000元。
以活動專屬網站徵件方式蒐羅民眾提出之遊程,篩選人氣前20名之投稿遊程,再透過委員書面評選(70%)及網路票選(30%)選出。
- 書面評選配分方式(占總分70%):遊程創意程度(含遊程特色及吸引力)50%、企劃書完整性30%、遊程可行性與合理性20%。
- 網路票選轉化方式(占總分30%):人氣前2名之投稿作品取得滿分30分,人氣第3名至前5名之投稿作品取得25分,人氣前5名至前10名之投稿作品取得20分,人氣前10名至20名之投稿作品取得10分,餘以5分論計(如投稿作品未有民眾人氣評分者以0分計)。
玩翻台南「網路人氣獎」
5名,每名獲得獎金2,000元。
- 活動網站網友票選數,取網友投票最高前五組,如遇同票數狀況則取投稿時間較「早」者為優勝(統計至112年5月10日24時截止),如經主辦單位統計後有疑義者,請於公告後24小時內向主辦單位提出,逾時則視同認可主辦單位之統計數字。
- 每天每件作品可各投一票
附則
- 參賽作品經評審委員共同認定,未達評審標準,獎額得以從缺,參賽者須尊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得獎作品之原創者須依主辦單位所需出席頒獎典禮,不克出席者應委請代表出席接受頒獎,亦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使用權等所有權利均歸 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所有,並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有權上映、播送、傳書、展示、散布、印刷等公開方式利用,或依「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文宣與圖片授權申請須知」規定授權予第三方使用,不另給酬,得獎者不得異議,其著作財產權非為專屬授權,得獎者基於行銷台南觀光原則下有權使用及散布得獎作品。
- 參賽作品須為原始創作之作品,不得有冒借、抄襲、拷貝、仿冒之行為,違者遭受檢舉則將公佈取消資格,並追回獎狀、獎金等,遺缺不予遞補。如為二人以上之共同創作,應由報名者獲全體作者同意後,並通知其他共同著作人本徵件辦法之條款後經各共同著作人授權代為報名。
- 參賽者應確保參賽作品使用之相關素材得由主辦單位使用、授權、出版等所有權利,若有引用自其它網站、著作、書籍等作品之文字、圖表、照片等,請務必加註資料來源及資料日期。如本案涉違反著作權、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律責任須由參加表簽署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如主辦單位因作品延伸相關爭議、賠償或法律責任,須賠償主辦單位一切損失,經查侵權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 本次所蒐集各項個人隱私資料利用期間自交件起至活動結束日後1年止;利用對象含本活動辦理及相關業務之需要,參賽者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進行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和刪除,為保護個人資料,請協助配合確認個人身分。
- 獎金採電匯方式發放,並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請得獎者須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提供主辦單位所需文件,無法依限完成交付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凡參加本比賽者,視同已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酌減增修改並以主辦單位解釋為準,以符合實際情況之需,並於台南旅遊網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