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運動員夢」全港兒童繪畫比賽
2021年香港取得多面奧運獎牌,創下佳績!如果是你,你會夢想自己成為一個怎樣的運動員?也可以透過畫筆畫出喜愛的運動,畫出做運動時有趣或特別的情景;透過繪畫發揮創意,關注健康生活,期待收到你的作品。
計劃目的:
- 以「運動」為主題,透過繪畫比賽,鼓勵家長及社區人士,關注兒童身心發展,培養課外興趣與運動,建立目標與夢想;
- 鼓勵大眾保持健康的身體,推廣運動精神,良好的體魄才能接受不同的挑戰;
- 鼓勵發揮兒童創意及美術天份,增強自信心。
比賽評審:
Ms. May Yeung
雕塑家 | 《藝術有嘉》創辦人
藍和白
表達藝術治療師 | 插畫師
Miss Alice Kwan
教育局註冊教師 | 視覺藝術教育工作者
卡奇(KaiKi)
香港漫畫家 | 插畫師
參賽組別
幼稚園組:
K1組;K2組;K3組
小學組:
P1-P3組;P4-P6組
參賽費用
-參賽費用$150
所有參賽者均可獲發電子參賽證書或電子獲獎證書。
-得獎作品將作免費展覽及得獎者獲頒發獎盃
重要日期
截止日期:2022年1月10日(一)(以郵戳日期為準)
獎項公佈日期:2022年1月25日(二)(以電郵通知)
作品展覽暨頒獎禮:2022年2月6日(日)
獎項
-各組設冠軍、亞軍、季軍各一名
-創意奬七名 (即第四至十名)
-其後名次特設金獎10%、銀奬10%、銅奬10%
評分準則
- 創意 (40%)
- 繪畫技巧(20%)
- 色彩運用(20%)
- 作品構圖 (20%)
評審將根據以上準則作出綜合評分
評審對一切事宜保有最終決定權,其評分為最終決定,參賽者必須尊重及接受
作品格式:
- 呎吋A3或不大於35X45cm畫紙
- 工具及顏料不限, 可自由選擇以木顏色、蠟筆、油粉彩、水彩、廣告彩、塑-膠彩等,惟不接受相片或由電腦生成之圖像
- 鼓勵參賽者使用多種顏料創作
- 每位參賽者只可遞交一份作品,同一份作品只可遞交一次。
- 參賽作品一經遞交,不能修改、調換或退還。
獎項 :
- 各組設冠軍、亞軍、季軍各一名
- 創意奬七名 (即第四至十名)
- 其後名次特設金獎10%、銀奬10%、銅奬10%
- 積極參與團體獎(銀獎):邀請五位或以上學生參與各組賽事的團體,可獲得獎狀乙張及$250獎金
- 積極參與團體獎(金獎): 如邀請十位或以上學生參與各組賽事的團體,可獲得獎狀乙張及$500獎金
*各得獎者及團體只設一個獎項
參賽方法:
請以劃線支票或入數紙連同本申請表及作品郵寄或親臨至:
旺角奶路臣街38號麥花臣匯3樓 香港遊樂場協會
匯豐銀行:002-207983-001
支票抬頭:香港遊樂場協會
(信封必須注明:「我的運動員夢」全港兒童繪畫比賽)
(請下載及列印作品標貼,貼在每份作品背面右下方)
查詢電話: 25739490(任小姐)
電郵:iec@hkpa.hk
下載個人報名表
下載團體報名表
下載作品標貼
其他條款 :
1 參賽作品不能含有淫褻、暴力、色情、誹謗、不良意識、侮辱成分或任何具爭議性及不恰當之內容。
2. 主辦機構有權拒絕不恰當、與比賽主題無關或格式錯誤的參賽作品。
3. 參賽作品不能含有宣傳商業或政治元素。
4. 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及不會侵犯第三者的權利 (包括知識產權、保密權或私隱權)。如有違規,即被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參賽作品如抵 觸任何法例,一切法律責任將由參賽者承擔,主辦機構概不負責。
5. 參賽者必須得到其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報名參賽及透過其家長或監護人遞交參賽作品。
6. 參賽者嚴禁虛報年齡,倘發現參賽者之報名資格與真實年齡不相符,主辦單位和評審委員有權取消該參賽者相關項目的參賽資格。
7. 參賽者(包括參賽者的家長和老師)須明瞭和同意本次比賽的規則和章程。參賽者如有違反任何比賽規則,主辦單位和評審委員會有權 取消其參賽資格。
8. 主辦單位保留對比賽總規和章程的最終解釋權。若有任何有關本活動的爭議發生,主辦單位的裁定為最終的裁決,任何人士均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