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大肚迎寶貝.我拍照我驕傲」孕媽咪照片徵求
挺大肚迎寶貝.我拍照我驕傲
為響應聯合國重視投資及培力女孩,我國2013年訂定每年10月11日為台灣女孩日,讓女孩獲得應有的人權及照顧,並積極推動「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亞洲地區國家因存在重男輕女的歷史文化,導致過去出生性別比失衡,隨著我國性別平等政策推動,男女平等議題已漸漸受到重視。
尊重生命倫理,保障胎兒權利,女孩男孩都是寶,爸媽最重視的家庭新成員:沒有比健康平安誕生更重要的事情!透過照片與文字,表達對「女孩男孩都是寶」的支持吧!首獎5000元禮券,照片、文字皆符合規範的作品即獲得抽獎資格(詳細規範請見活動說明頁)。趕快邀請懷孕的家人朋友一同參加,最有創意的作品還有廣告創意獎唷!
關於台灣女孩日
2011年,聯合國大會宣布每年的10月11日為國際女童日(International Day of the Girl),這一主題日確認女童的各項權利,希望為女童提供更多的機會,並提高全世界對於女童面臨不平等待遇的認知,以期提高女童在各方面的權益。
為響應聯合國重視投資及培力女孩,我國2013年訂定每年10月11日為台灣女孩日,讓女孩獲得應有的人權及照顧,並積極推動「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
女孩男孩都是寶!
亞洲地區國家因存在重男輕女的歷史文化,導致過去出生性別比失衡,隨著我國性別平等政策推動,男女平等議題已漸漸受到重視。尊重生命倫理,保障胎兒權利,女孩男孩都是寶,爸媽最重視的家庭新成員:沒有比健康平安誕生更重要的事情。
透過照片與文字,表達對「女孩男孩都是寶」的支持吧!以懷孕女性為拍攝對象,邀請正於妊娠期間的家人或朋友一同參加,盡情發揮你的創意!
活動獎項
【投稿認同獎 100名】
● 都是寶健康獎 知名賣場禮劵 5000元 10名
● 都是寶聰明獎 知名賣場禮劵 2000元 20名
● 都是寶活潑獎 知名賣場禮劵 1000元 30名
● 都是寶幸福獎 知名賣場禮劵 200元 40名
【廣告創意獎 10名】
● 3M淨呼吸空氣清淨機 10名
● 凡符合活動辦法的投稿作品皆可取得「投稿認同獎」抽獎資格。
● 由廣告導演、創意總監針對投稿作品,選出他們認為最具創意者給予「廣告創意獎」。是否為「廣告創意獎」得獎者,並不影響其「投稿認同獎」之中獎權益。
● 得獎名單將於11月中旬公布於活動網頁。
如何參加?
參加資格: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參加
投稿開始:108/10/01(二)中午12:00
投稿結束:108/10/31(四)中午12:00
投稿方式:
Step.1 拍攝符合主題的照片
方法1:下載活動標籤,黏貼或合成在孕肚上拍照。
方法2:以手寫、手繪或合成的方式,將「挺大肚迎寶貝 我拍照我驕傲」字樣呈現在孕肚上拍照。
Step.2 上傳照片、輸入文字
至活動首頁上傳照片,輸入表達活動主題「女孩男孩都是寶」的語句,確實填寫e-mail即可參加抽獎。
● 照片、文字皆符合規範之作品即獲得抽獎資格。
● 每人投稿次數無限制,每投稿一次即獲得一次抽獎機會。
下載活動標籤
若您使用電腦,可按「右鍵→另存新檔」下載活動標籤。
若您使用手機,可長按圖片下載活動標籤。
投票方式:
至活動首頁點擊作品下方的投票按鈕即可完成投票。
※國內相關醫療法規禁止懷孕做性別篩檢,除非醫療必要,不應進行胎兒性別篩選或性別選擇性墮胎。若發現疑似違法檢測及選擇胎兒性別情事,可向國民健康署出生性別比查報專線0800-870-870反映。
※出生性別比相關醫療法規及解釋函: https://reurl.cc/OV0Ny
※活動小組電子郵件:girltaiwan8@gmail.com
活動詳細規範(含個資聲明)
1. 內容必須符合主題「女孩男孩都是寶」。表現方式不拘,列印活動主題標籤、手寫或彩繪皆可,以不對母體與寶寶有傷害為原則。
2. 參加者不限投稿次數,每投稿一次即獲得一次抽獎資格,若同一得獎者獲得不只一項抽獎獎項,取價值較高之獎項贈予。是否為「廣告創意獎」得獎者,並不影響其「投稿認同獎」之中獎權益。
3. 本活動不限定拍攝器材,攝影畫面須包含懷孕之母體,是否露臉自行決定。參賽者必須取得被攝影者的同意,如未取得被攝影者同意所衍生之法律、訴訟、賠償等問題,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一概與主辦單位、執行單位無關。
4. 投稿作品需為自行創作拍攝,且未參加過相關競賽,不得為「已發表作品及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作品」。
5. 相同作品不得重複投稿,例如不同角度拍攝相同對象情境,是否為重複作品由執行單位認定,參賽者不得異議。
6.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若對本活動有任何疑問,可來信至活動工作小組電子郵件 girltaiwan8@gmail.com 進行詢問;或針對其個人資料行使請求查詢或閱覽、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之權利。
7. 本活動僅限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獎品郵寄地點僅限臺灣本島、澎湖、金門、馬祖地區。
8. 參加者得保證上傳作品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違法之情事,如有發現一稿多投、或照片內容不雅、抄襲、涉及違反善良風俗者,如有違反前述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資格、或移除投稿資料等,並由參加者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9. 參與投稿者即視同已同意參與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用於長照等公益主題宣導之用,包含重(複)製、修改、發送(放映)等用途。
10.參與投稿者即視同知悉著作權等相關規範,若使用未經授權照(圖)片,將自行負擔法律責任,並同意主辦單位追回獲獎獎勵。
11.參加本活動留下個人基本資料者,即表示同意本活動工作小組於法令允許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詳如下列個資告知事項。
(1) 活動期間蒐集個人資料 ,包含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等,前述您的個人資料僅供本活動工作小組作為聯絡、贈獎、申報稅務資料、行銷活動、活動統計之用。
(2) 您同意本活動工作小組於上述使用目的及法令允許範圍內,供主辦單位及因以上目的作業需要之第三方,在中華民國境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3) 本活動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利用期間為行銷活動期間。
(4)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規定,您可以隨時向本活動工作小組提出申請查詢、閱覽、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若有個人資料權益相關問題,請聯絡本活動工作小組,並告知您的姓名以及活動名稱,於收到您的要求後,本活動工作小組將在相關法令許可之範圍及合理期間內依您的要求進行處理。
12. 活動工作小組將於活動得獎名單公布後 3 天內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人進行領獎程序,若得獎人未於通知發出後 5 天內回傳領獎程序相關資料,將視為自主放棄領獎,該獎品將繳回主辦單位保管。
13. 活動得獎名單之得獎人如未收到領獎通知,請於活動得獎名單公布後 7天內,主動來信至活動工作小組電子郵件 girltaiwan8@gmail.com,逾時將視為自主放棄領獎,該獎品將繳回主辦單位保管。
14. 參加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正常運行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察覺,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抽獎及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品。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15.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所得獎項價值新臺幣 2,000 元(含)以上時,得獎者須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得獎者收據。得獎者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翌年將由活動工作小組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得獎者。
16. 主辦單位將保留修正、停止及更換等值獎品的權利,活動相關修正訊息以本網頁公告內容為準,恕不另行個別通知。
17. 本活動須知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
18.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廣告/經費由菸品健康福利捐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