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肆秀創意.一同拒私菸」暨防制菸品稅捐逃漏宣導活動T-shirt設計比賽

「放肆秀創意.一同拒私菸」暨防制菸品稅捐逃漏宣導活動T-shirt設計比賽

 總獎金: 100000

最高獎金: 2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8-23

主辦單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主辦單位電話: 05-5345573分機407(李小姐)

一、活動目的:

加強宣導菸品稅捐常識,呼籲民眾勿購買來歷不明、標示不清、走私或價格顯然偏低之菸品,以打擊非法私菸,有效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為國家財政及國人健康把關。

「放肆秀創意.一同拒私菸」暨防制菸品稅捐逃漏宣導活動T-shirt設計比賽

二、主辦單位資訊:

主辦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承辦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

協辦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所屬分局及稽徵所、雲林縣稅務局

三、徵件主題:

以「拒私菸護健康」為主題概念,發揮自由創意,設計圖像印製於T-shirt及延伸製作相關宣導品。

四、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一般社會大眾。(主辦、承辦及協辦單位所屬員工與本次評審委員皆不得報名參賽)

五、參賽方式:

(一)一律至本活動網站報名及填寫作品說明(300字內),並將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及切結書完成上傳。

(二)參賽作品於競賽期間不得自行公開。

(三)每位參賽者最多投稿2件作品,每件作品須填寫一張報名表。

六、活動時程:

(一)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0年8月23日截止。

(二)網路人氣獎票選:110年8月30日至9月7日。

(三)作品評審:110年8月30日至9月10日。

(四)得獎公告:110年9月15日於本活動網站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 https://www.ntbca.gov.tw/)公告。

(五)頒獎日期及地點:預計於110年10月舉行頒獎典禮(頒獎時間及地點由承辦單位另行通知。)

七、作品規格:

採電腦繪圖方式,以平面非立體設計,大小為15CM×15CM,使用CMYK色彩模式,解析度需高於300dpi,並附上原始向量圖ai檔及轉檔格式jpg檔,每個檔案大小不超過15MB。

八、評選作業:

(一)評審委員:由承辦單位聘請相關專業領域人士及主辦或承辦單位人員擔任。

(二)評分項目及比重:

項目 主體適切性 創意表現與原創性 整體視覺及造型美感
分數 40% 30% 30%

九、獎勵方式:

名次 名額 獎勵
第1名 1 獎金25,000元、獎狀(框)1個
第2名 1 獎金18,000元、獎狀(框)1個
第3名 1 獎金14,000元、獎狀(框)1個
第4名 1 獎金10,000元、獎狀(框)1個
第5名 1 獎金6,000元、獎狀(框)1個
佳作 9 獎金 3,000元、獎狀(框)1個

十、網路人氣獎票選活動:

(一)所有參賽作品於本活動網站進行投票,得票數最高前2名獲得網路人氣獎,各得商品禮券1,500元、獎狀(框)1個。

(二)網路投票期間,每人每天在所有作品中擇一投票,投票者需登入Facebook帳戶驗證。

(三)任何以不正當行為或利用電腦、網路漏洞進行灌票或竄改票數,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參與活動,若經檢舉或查證屬實,承辦單位保有取消得獎資格及刪除灌票票數之權利,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品及獎狀(框)。

十一、注意事項:

(一)得獎者及網路人氣獎得主,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當日活動

(二)參賽作品一律不退回,且參賽作品應屬參賽者本人原創且報名前後均未發表亦未參加其他競賽,且無抄襲他人等情事,如涉及違法智慧財產權或版權,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得獎作品事後經查明係抄襲他人作品者,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品)及獎狀(框)。

(三)參賽作品上不得出現參賽者姓名、單位及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文字、符號或記號。

(四)參賽作品若涉及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惡意造成主(承)辦單位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承)辦單位得不經通知立即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主(承)辦單位受有損害者,參賽者應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責任。

(五)參賽者如有2件作品同時獲得前5名者,取名次最佳者1件。

(六)若因參賽作品之水準未臻理想,主(承)辦單位有權從缺處理。

(七)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獲獎參賽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八)主(承)辦單位經審核取消參賽者得獎資格後,承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九)得獎者須於承辦單位通知期限內提供領獎資料,如因無法聯繫或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放棄獎金(品)及獎狀(框),獎項留供菸品租稅教育或宣導活動使用,得獎者不得異議。

(十)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承)辦單位所有,主(承)辦單位得以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口述、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媒體廣告、商品化或其他任何合法之方式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得獎作品,均不另通知及支付報酬予得獎者。得獎者並同意不對主(承)辦單位及其授權之第三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十一)未滿20歲參賽者,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及切結書須經由法定代理人(家長)同意並親自簽章。

(十二)經網站報名後,應自行檢視有無報名成功,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承)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承)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十三)承辦單位辦理本活動,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8條規定及特定目的(「放肆秀創意 一同拒私菸」暨防制菸品稅捐逃漏宣導活動)之合理關聯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個人資料。參賽者提供的個人資料,於相關法令及契約約定保存期間,在中華民國境內作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及其所屬機關辦理活動評選、活動聯繫、租稅宣導及機會中獎獎品獎金所得扣繳等用途。參賽者得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行使權利,惟於評選及活動期間,因拒絕提供或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刪除個人資料,致影響其活動參與資格或受領獎權益,應自負責任;如提供之個人資料有錯誤缺漏或假冒情事,承辦單位得取消資格或為必要處置,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四)各項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稅款並黏貼印花稅票,另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扣取及繳納補充保費。

(十五)完成報名即視為已充分了解本活動競賽規則,願意完全遵守各項規定,並同意主(承)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如有違反者,主(承)辦單位得不經通知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相關獎金(品)及獎狀(框)應如數繳回。

(十六)本活動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保有競賽規則及活動相關規定之釋義及變動權利,得隨時修訂並公布於活動網站,不另行通知參賽者。

(十七)頒獎典禮等各項活動,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承辦單位將視情況,隨時調整作業方式及活動內容,並於本活動網站公告。

十二、活動聯絡人: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 服務管理課 李小姐 電話05-5345573分機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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