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立總圖書館新建工程」安全圍籬美化彩繪「夢想孵育基地____的圖書館」徵圖比賽
一、活動主旨
你覺得最棒的圖書館會是怎樣的型態呢?將你想像中的圖書館畫出來!讓我們一起孵育夢想中的圖書館,將安全圍籬變身藝廊,成為城市裡美好願景的一部分。
徵集時間:即日起至6月30日(四) ~延期至 8月4日(四)
新竹縣立總圖書館新建工程為美化安全圍籬,舉辦彩繪徵圖活動,特別以「__________的圖書館」為徵集自訂主題的方式,讓孩子們表現出我希望或期待、想像中的圖書館,將單調的施工圍籬變身藝廊。
讓新竹縣在地小朋友的想像化為彩繪,成為點綴工地圍籬的美好風景,不但最好的城市行銷,也是最好的城市裝置藝術;藉此發揮公共圖書館資源連結與整和功能,也得以了解新竹縣小朋友對圖書館的期待,增強民眾對在地文化之情感與認同。
二、辦理單位
(二)承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新竹縣文化基金會
(三)執行單位:新竹縣公共圖書館
(三)協辦單位:雙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三、參賽作品規格
(一) 請以「8開紙」作畫,構圖得以水彩、廣告顏料、蠟筆、彩色筆等畫具顏料彩繪,媒材不拘,不接受剪貼及立體作品。
(二) 參賽作品完成後應確保作品完好,避免遞送過程作品折損,並將報名表填妥黏貼於作品背面。
四、 參賽方式
(一) 參賽資格:
新竹縣各鄉鎮之國民小學1-6年級在籍學生及3-6歲孩童。
(二) 參賽流程:
(1) 比賽公告:於111年5月行文至新竹縣公私立國民小學,並於新竹縣政府官網及fb粉絲專頁公告。
(2) 參賽作品繳交時間: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
(3) 報名管道:
a.團體報名:由學校單位或機關團體統一團體報名繳件。
b.個人報名:請填寫完報名表親送或寄送作品繳件。請下載「報名表」(格式如附件一),印列「報名表」並黏貼至參賽作品背面(需參賽學生親筆簽名)。團體報名請下載「參賽作品清冊」(格式如附件二),經學校機關團體核章後與參賽作品一同繳交。
(4) 作品繳交地點:藝起玩美術有限公司(新竹縣竹北市十興路一段263 號2樓
(5) 收件截止時間:111年6月30日(四)下午6時前,逾期恕不受理。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專人送件請於前述時段之上班時間內送達(以簽收為準)。
(6) 主辦單位依作品評選標準辦理決選,並於111年 7月10日前完成評選,提出得獎名單。
(三)得獎獎勵:
(1) 特優:分為低、中、高、年級及3-6歲組,每組別13鄉鎮各1名,特教組全縣共4名,共56名。
頒發獎狀1紙、圖書禮劵500元及禮品1份。
(2) 夢想獎:報名者均獲得獎狀1紙、小禮物1份。
(3) 參賽作品將分梯次輸出展示於『新竹縣立總圖書館新建工程圍籬』
特優 | ||
竹北市 | 低、中、高年級及3-6歲組 | 4名 |
竹東鎮 | 低、中、高年級及3-6歲組 | 4名 |
新埔鎮 | 低、中、高年級及3-6歲組 | 4名 |
關西鎮 | 低、中、高年級及3-6歲組 | 4名 |
新豐鄉 | 低、中、高年級及3-6歲組 | 4名 |
峨嵋鄉 | 低、中、高年級及3-6歲組 | 4名 |
寶山鄉 | 低、中、高年級及3-6歲組 | 4名 |
五峰鄉 | 低、中、高年級及3-6歲組 | 4名 |
橫山鄉 | 低、中、高年級及3-6歲組 | 4名 |
北埔鄉 | 低、中、高年級及3-6歲組 | 4名 |
尖石鄉 | 低、中、高年級及3-6歲組 | 4名 |
芎林鄉 | 低、中、高年級及3-6歲組 | 4名 |
湖口鄉 | 低、中、高年級及3-6歲組 | 4名 |
特教組 | 低、中、高年級及3-6歲組 | 4名 |
合計 | 共56名 |
五、 作品評選方式及標準
將聘請教育、藝術等領域之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評選標準如下:
(一) 創意表現40%:繪畫中所呈現之想像力與獨特想法。
(二) 整體25%:整幅畫的呈現與表現。
(三) 技法20%:能表現出媒材的特色與內容的呈現方式。
(四) 配色15%:配色和諧、符合創作意涵。
六、 活動聯絡窗口
藝起玩美術有限公司03-5506760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七、 其他注意事項:
(一) 本次參賽作品應出於參賽學生之獨立創作,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並未公開發表,無侵害他人著作之事宜,若有著作權之爭議,參賽學生自負相關法律之責任。
(二) 參賽學生需以收件當時時間之學籍年身份參賽,經查如不符實則取銷參賽資格,如得獎亦取銷得獎資格。活動期間參賽學生如有資料變更,請主動與承辦人聯繫確認以維護權益。
(三) 參賽學生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遵循個資法處理,善盡保密之責絕不外洩。
(四) 主辦單位擁有自行運用於公開展示、重製、改作、編輯、印製、出租、散布、發行、商品開發販售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且不另支付得獎人稿費及版稅,參賽者無異議亦不另行索取費用。
(五) 作品以個人創作為限,嚴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或由他人代筆。作品如有侵害第三人權益、抄襲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逕予取銷得獎資格。
(六)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且經評審錄取之作品不得要求取銷得獎資格。
(七)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另參選作品一律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
(八) 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將公佈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