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書寫」臺南市美術館2020年攝影活動徵件

「時光書寫」臺南市美術館2020年攝影活動徵件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11-30

主辦單位: 臺南市美術館

主辦單位電話: 06-2218881#2104(湛先生)、06-2218881#2110(陳小姐)

主辦單位Email:artresearch@tnam.museum

一、活動主旨

2021年元月適逢本館2周歲,邀請喜愛攝影拍照的創作者,實際走訪南美館1館及2館室內外空間,以光影書寫影像故事並自訂拍攝主題,以「3張照片為一組系列作品」投稿,入選作品將於本館2館藝術走廊展出,讓更多人看見您在美術館的傾心時刻。

「時光書寫」臺南市美術館2020年攝影活動徵件

二、參加資格

凡創作者本人( 一般觀眾、影像創作愛好者、文字創作愛好者 )得報名參加

三、徵件時間

簡章公告日起至109年11月20日午夜12點( 雲端網路報名戳記為憑 )

四、報名方式

一律網路報名( 免報名費,詳情請見本館官網「最新活動」頁面 )

五、作品規格

■拍攝主題:一組3張照片主題自訂,一組照片中至少2張可辨識出為臺南市美術館1館或2館室內外空間,並請遵守本館拍攝規定。

■檔案規格:畫素達1,200萬以上之電子檔案,彩色或黑白照片皆可。

■器材設備:不拘( 任何品牌之數位拍攝設備皆可,底片掃描亦可 )。

■作品介紹:300字以內,並註明拍攝地點及時間。

■每位創作者不限投件數量,惟作品水平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以從缺且不遞補名額,尚祈見諒。

六、獎項

■【優選】5名:獎狀乙紙、藝術微噴得獎作品( 展覽完畢致贈原創作者 )、本館門票6張、藝術杯組

■【入選】10名:獎狀乙紙、藝術微噴得獎作品( 展覽完畢致贈原創作者 )、本館門票2張、藝術杯組

■【特別獎】5名:獎狀乙紙、藝術微噴得獎作品( 展覽完畢致贈原創作者 )、本館門票2張、藝術杯組

※【特別獎】為社群投票( 比重80% )獎項,取前10名再由評審( 比重20% )評比,綜合結果取前5名為【特別獎】,原獲得其餘獎項者仍具此獎項參加資格並可重複獲獎。

※藝術微噴得獎作品( 含裝裱 )展覽完畢致贈得獎者,得獎者須於展覽完畢後一個月內自行領取,並於領取作品前一天先行預約。如得獎者逾期未能領取,本館不負保管責任並逕自處理作品。

※獎品如有追加,另行發布公告。

七、評審及評選標準

由本館延請館內外專業人士組成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

評分項目 比重 說明
影像品質 50% 構圖、視覺美感、光影
主題及說明敘事 30% 主題及影像扣合度、鋪陳、邏輯、表達
創意表現 20% 環境觀察、時間守候、視覺張力

※關於後製:為符合創作者自我設定的影像表現,本活動允許基於前述評選標準進行適度的影像後期處理,然而過多或無中生有的處理方式,並不會增加獲獎的機會,請創作者投稿時自我衡量實際需要進行後製。

八、時程規劃

階段 期程 備註
收件期間 自公告日起至109年11月20日
社群投票 109年11月24至30日止 至本館官方FB投票,投票者另有抽獎好禮
評選 109年12月 綜合評選
得獎公告 109年12月30日
展覽期間 110年1月~2月
獎狀寄發 另行聯繫

九、展覽

■展覽日期:110年1月至2月

■展覽地點:臺南市美術館2館藝術走廊

十、注意事項與聲明

■凡投稿者,視為同意並遵守本簡章相關規定,以及本館「參觀注意事項[1]」。

■投稿者填寫資料須確實,報名作品需為本人所作,並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若有違者,須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公佈之,追回獎項。

■獲獎者作品除有違法事項,不得無故不參與展覽展出或提前取回參展作品。

■所有投稿資料請自行保存,恕無法協助提供備份或調閱檔案資料。

■投稿者須尊重主辦單位邀請之評審委員的評審結果,如有獲獎亦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本館對獲選作品有研究、展示、攝影、出版、宣傳、上網、製作為文宣推廣品及不限地域、時間與次數公開展示及以數位化方式重製之權利,並得將數位化之上述作品以上載網路或其他數位軟體方式,提供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覽、下載或列印。

■本活動最新相關資訊請以臺南市美術館官方網站活動頁面為主,主辦單位保有活動相關修改權力及最終解釋權。

十一、聯絡方式

臺南市美術館2020年攝影活動徵件-活動小組

電子信箱: artresearch@tnam.museum

連絡電話:06-2218881 #2104湛先生 #2110陳小姐

聯絡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

注意事項

■凡投稿者,視為同意並遵守本簡章相關規定,以及本館「參觀注意事項」。

■投稿者填寫資料須確實,報名作品需為本人所作,並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若有違者,須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公佈之,追回獎項。

■獲獎者作品除有違法事項,不得無故不參與展覽展出或提前取回參展作品。

■所有投稿資料請自行保存,恕無法協助提供備份或調閱檔案資料。

■投稿者須尊重主辦單位邀請之評審委員的評審結果,如有獲獎亦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本館對獲選作品有研究、展示、攝影、出版、宣傳、上網、製作為文宣推廣品及不限地域、時間與次數公開展示及以數位化方式重製之權利,並得將數位化之上述作品以上載網路或其他數位軟體方式,提供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覽、下載或列印。

■本活動最新相關資訊請以活動頁面為主,主辦單位保有活動相關修改權力及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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