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歲月.尋找農水建設史」老照片故事募集

「灌溉歲月.尋找農水建設史」老照片故事募集

 總獎金: 100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12-02

主辦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主辦單位電話: 02-2795-5882分機34(徐小姐)

主辦單位Email:serviceiagov@gmail.com

臺灣的農田水利灌溉事業已有約300餘年歷史,從最早簡易的導引河水,歷經各個時期的演進,時至今日已有多項建設工程立足於全臺各地,即便周邊景觀已物換星移,仍可想像前人在此推動農業經濟建設的情景。

「灌溉歲月.尋找農水建設史」老照片故事募集

「灌溉歲月.尋找農水建設史」老照片故事募集

為此特別舉辦老照片故事徵集活動,邀請民眾提供民國100年以前(含)所留下的農水建設景觀老照片,或是農田水利人文風情,並講述照片中的歷史故事,共同尋回百年的記憶,展現臺灣農水建設史的悠久深度。

上傳作品即有機會獲得高額獎金!活動獎項總金額高達10萬元!

徵件期間:

即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02日止

決選公告:

民國114年1月5日

活動對象

  1. 不限年齡、地區之全臺民眾。
  2. 參加者未滿18歲者,需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寫「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徵件年代

民國100年以前(含)。

徵件主題

與「臺灣農田水利建設」相關且具有文史意義之老照片,包含建設本體或周邊人文風景均可。

徵件辦法

請至本活動Google表單下載 使用著作授權同意書並填寫線上報名表,並將稿件及著作權同意書上傳至Google表單,經審核確認照片影像內容符合活動主題及照片格式規範,即可獲得評選資格!

1. 農水建設老照片

本活動僅接收「數位檔案」,不接受實體照片,建議可將老照片掃描或翻拍成數位照片檔案,於投稿時上傳檔案即可,照片格式敬請參考本單元下方之「徵件規範」詳細說明。

2. 照片故事文字

請提供照片相關的「時、地、人、事、物」等故事內容 50~200字,於投稿時填寫於正確欄位。(主辦單位擁有文字修潤編輯之權利)

3. 使用著作授權同意書

請於此處點選「 使用著作授權同意書」下載同意書檔案,填寫相關資訊後掃描,於投稿時一併上傳掃描檔案即可。

評選機制

  1. 由主辦單位邀聘攝影專業人士及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從有效參賽作品中遴選出分級獎項作品。
  2. 評選委員如認為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予以從缺。
  3. 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4. 本活動受邀之評審委員不得參與徵件。

主題內容(40%)
照片與徵件主題之符合程度及歷史意義評分

照片故事性(40%)
照片的說明文字之故事性與特殊性評分(50字以上,200字以內)。

照片品質(20%)
照片完整度、品質清晰度優劣評分。

活動獎項

評審將依據上述評分標準評比出金獎、銀獎、銅獎及佳作,並致贈獎金與獎狀乙紙;針對未得獎但經評估照片適合本署使用需求而入選之作品,將予以「使用授權及典藏費」新臺幣 500 元及感謝狀乙紙。

  • 金獎:1名
    獎金新台幣20,000元
    獎狀乙紙/名
  • 銀獎:2名
    獎金新台幣15,000元
    獎狀乙紙/名
  • 銅獎:3名
    獎金新台幣10,000元
    獎狀乙紙/名
  • 佳作:10名
    獎金新台幣1,000元
    獎狀乙紙/名
  • 入選:20名
    獎金新台幣500元
    感謝狀乙紙/名

活動規範

徵件規範

  1. 參加者請於徵件期限內交付相關報名資料給承辦單位。
  2. 本活動僅接收「數位照片檔案」,不接受實體照片,建議可將老照片掃描或翻拍成數位照片檔案。
  3. 投稿照片彩色黑白不拘,照片直幅橫幅不限,照片電子檔每張至少 1MB 以上,不超過 10MB 為限,作品原始檔案尺寸需為至少 300dpi 以上之電子檔(PDF、JPG、PNG、TIF、RAW)。
  4. 每位參加者不限投稿報名次數,單一地點可多次上傳稿件。
  5. 所有投稿作品(包含照片及文字敘述)之原稿、數位檔案版權皆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包含未得獎之作品,並且須與本署簽訂「 使用著作授權同意書」,投稿作品之著作財產無償權讓與主辦單位,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包括: 公開展示權、重製權、編輯權、改作權、散布權、公開上映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相關文宣品與衍生品發行,均不另計酬;且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6. 未滿18歲之參加者需另由需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寫「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以表同意參與活動。
  7. 投稿照片應符合本徵件主題及規範,且稿件「未曾公開發表」或「未曾在其他活動獲獎」,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參賽。(公開發表者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投稿過至線上販售之圖庫或參加其他活動公開發表者,但發表於社群媒體、個人部落格、網路論壇者則不在此限。)
  8. 參加者不得同一張照片反覆報名,若有發現,該張照片將不列入評審。
  9. 提供之老照片不可做任何影像合成或後製、格放、疊片、加色、裝裱等處理。
  10. 投稿稿件必須為參加者本人獨立創作之合法攝影作品,作品不得冒借、抄襲、重製、冒名、翻拍拷貝、仿冒、偽造之行為,且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之版權、商標權、人格權、隱私/公開權,以及智慧財產權,如涉違反著作權、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律責任須由 報名表簽署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違者遭受檢舉則將公佈取消資格,並追回獎金,遺缺不予遞補,如主辦單位因作品延伸相關爭議、賠償或法律責任,須賠償主辦單位一切損失。
  11. 凡參與本活動的參加者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活動規範之各項規定,違反本規定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且主辦單位保留將稿件下架之權利,得獎稿件如經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項;其涉著作權或其他侵權、違法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得獎規範

  1. 本活動得獎名單公告訂於:114年1月5日前,公布於本網站、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網站及社群粉絲團,統一採用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辦理領獎作業程序,若得獎者未於規定時間內回覆信函,視同得獎者自動放棄權利。
  2.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付超過NT$1,000元,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1,000元整,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屆時中獎人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如果得獎人不願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得獎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3. 非本國國籍參賽者請注意:
    • 中獎者於競技競賽和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扣繳之有關規定,請參考 財政部公告
    • 本活動單位獎金匯款作業僅限本國境內帳戶,寄送禮品也僅限郵寄至本國境內地址。
  4. 參加者應尊重評審觀點,對於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比賽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委員會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項得以從缺。
  5. 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6. 活動獎項如缺貨或停產,將提供等值之獎項兌換,主辦單位保有獎項調整/變更異動之權利。
  7. 所有得獎作品之數位檔案版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無償權讓與主辦單位,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包括: 公開展示權、重製權、編輯權、改作權、散布權、公開上映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相關文宣品與衍生品發行,均不另計酬;且並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個人資料蒐集申明

  1.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2. 蒐集目的:得獎通知、獎項寄送及聯繫活動中獎者等事宜
  3. 個人資料之類別:姓名、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電子郵件、電話及其他於參加活動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自參加『灌溉歲月 尋找農水建設史 老照片故事徵集活動』活動期間,得獎者將予以妥善保存,未得獎者至114年1月31日前統一銷毀。
  5.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臺灣 (臺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地區)。
  6.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本署業務承辦人員於辦理該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本活動網站公開之資料,公眾將可透過網際網路瀏覽參與活動所公開之資料或得獎資訊。
  7. 當事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台端得向本署承辦該項業務單位提出申請,查詢、請求閱覽或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
  8. 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對其權益之影響。

※ 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細則及獎項說明之內容辦理。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改及補充本參賽辦法、細則及獎項說明內容之權利。

※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相關單位承辦人員:徐小姐 | 02-2795-5882 分機34 | joyce@ec-media.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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