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 Eye 開麥拉」視力保健創意短片徵選

「為 Eye 開麥拉」視力保健創意短片徵選

 總獎金: 151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10-09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27189028#17(楊小姐)、02-27189028#13(松小姐)

壹、活動目的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6年「兒童青少年視力監測調查」發現,國三近視率高達89.3%、高三為87.2%;在高度近視( 度數>500度 )比率方面,國三為28%、高三則上升至35.7%。

近視是一種疾病,高度近視容易產生早年性白內障、青光眼、視網膜剝離及黃斑病變,甚至有10%會導致失明,臺北市政府呼籲年輕學子重視「視力健康」,並邀請師生一起發揮創意,運用團隊的默契或獨特的表現手法,將對視力保健的所學、所知、所感透過影片呈現,與我們共同營造超有EYE的友善健康氛圍。

貳、參加資格

一、 臺北市之國中或高中( 職 )之師生( 含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

二、 個人或團體( 人數以6人為限 )報名,每人限報一隊,不得重複組隊。

參、徵件主題

以視力保健為創意發想,可運用寫實的手法,貼近日常生活的敘事方式,呈現近視為生活帶來的不便或常見錯誤的用眼行為,亦可透過想像力自創腳本,透過故事情節或戲劇方式,傳達正確的護眼觀念。

肆、活動時程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9年10月09日( 星期五 )23:59前。

二、網路人氣獎投票時間:109年10月19日( 星期一 )至109年10月30日( 星期五 )23:59前。

三、得獎公布日期:109年11月06日( 星期五,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

伍、活動獎項

一、國中及高中( 職 )組各取前3名及佳作3名,共12名:

( 一 )第一名:獎狀及獎金新臺幣30,000元整。

( 二 )第二名:獎狀及獎金新臺幣20,000元整。

( 三 )第三名:獎狀及獎金新臺幣10,000元整。

( 四 )佳 作:獎狀及獎金新臺幣5 ,000元整。

二、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獎金1,000元,共1名。

陸、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 一 ) 網網路自行報名:至活動網站( http://kideyecare.com/ ) 點選「為Eye開麥拉 視力保健創意短片徵選活動」頁面,點選「我要報名」後,網站將導向獎金獵人活動頁面報名( 需先註冊獎金獵人會員帳號或用Facebook方可報名 )。

( 二 ) Google表單報名:至網址( https://reurl.cc/62x2gV )上填寫相關報名資料後,按下提交後即可報名。

( 三 ) 報名需填寫參加者基本資料、作品上傳至個人YouTube之連結、參選作品之標題和100字以內的作品描述、創作理念及欲傳達的想念等。

( 四 ) 報名資料如填寫不實或不完整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評審。

二、作品規格:

( 一 ) 影片創作形式:不限( 動畫或真人拍攝皆可 )。

( 二 ) 影片繳交格式:MP4檔案,不限定使用數位相機或手機,作品請保留原始檔,需以橫式拍攝為主。

( 三 ) 影片解析度: 1920*1080dpi ( 1080p HD畫質 )( 含 )以上。

( 四 ) 影片長度:60-180秒。

( 五 ) 須於影片註明:

1. 請於影片右下方加註「廣告」字樣 ( 活動後辦理單位有權請參加者提供無字幕版本,該版本請拿掉此字樣 )。

2. 參選影片請於片尾標註「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為Eye開麥拉─視力保健創意短片徵選活動」。

( 六 ) 背景音樂選用可為以下各項通路:

1. 自行創作。

2. 選用以「創用CC( CreativeCommons,reativecommons.org.tw )」授權之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3. 其它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三、網路投票最佳人氣獎投票辦法

( 一 ) 網路徵件截止後,本公司將初步篩選影片是否符合「徵件主題」及適切性,若該影片與本活動主題無關或有不適當之畫面或元素,將不列入網路人氣投票名單。

( 二 ) 投票請於活動網站( http://kideyecare.com/ ),投票前需登入Facebook,每人每日限投一票,對支持的作品可以每天投票累積票數。

( 三 ) 人氣獎網路票選活動之結果將不納入評分參考。

柒、 評審方式

一、 評審標準:

( 一 ) 主題詮釋( 30% ) → 主題明確、主題關聯性。

( 二 ) 傳達能力( 30% ) → 易引起共鳴、具啟發性。

( 三 ) 影片技巧( 20% ) → 拍攝技巧、剪輯能力、美術設計。

( 四 ) 創意表達( 20% ) → 原創腳本、結合創新元素。

二、 初審:由主辦單位檢視參選作品及其所繳交文件資料之完整性,並依據評審標準進行初步審查作業。

三、 複審:辦理單位擇日召開評審會議,由評審委員進行專業評審,最終選出本次活動之得獎作品。

四、 參加作品若未達評審水準,獎額得予從缺。

五、 作品獲獎後,得獎者需簽署及提繳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親筆簽名或蓋章 ),掃描檔案或照片提供亦可。

捌、 其他注意事項

一、 活動詳情請參閱活動網站,相關疑問歡迎洽詢:

核心整合行銷有限公司/02-27189028#17楊小姐、#13松小姐。

二、 參加本活動即代表同意「活動之相關使用條款及內容事項聲明」,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保證參選作品為其所原創,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之版權、商標權、人格權、隱私/公開權、以及智慧財產權,且未有第三者對該參選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違反其他法令情事。

三、 參選作品內所使用之音樂及素材使用須為原創,影片內容不得有冒借、抄襲、仿冒之行為,禁用網路與圖庫素材,不得於電腦軟體進行數位合成、修改等過度後製;若有將他人製作出版之音樂作剪輯重製,得獎者須於領獎前先行取得著作權財產人之授權;如經發現作品違反本活動及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將喪失得獎資格與各項權利,並追回獎品,遺缺不予遞補。

四、 得獎者之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須同意轉讓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所有改作、剪輯重製或相關使用之權利,得獎者不得對主辦單位主張著作人格權,機關將重新剪輯得獎影片並製作成宣導短片( 影片仍會標示原創者姓名 ),並刊載於主辦單位網站及網路影音頻道中行銷推廣使用。

五、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 含 )以上之得獎者,需由執行單位代扣10%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代扣20%稅金 ),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 免 )繳憑單,另涉及有關其他法令規定須先行扣繳者,則依其規定辦理。

六、 邀請學術與攝影專家組成評審會,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以創意、創新、影片傳遞訊息強度、切合主題、拍攝技巧及品質為主要評審標準,評選出優秀作品,活動後不提供成績複合審查。

七、 主辦單位保有本活動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檢驗參選作品及確認其來源素材是否符合參選規則等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玖、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承辦單位:核心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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